我收回视线,低着头假装没听到。

“安宁。”

我皱起眉,这人有完没完。

眼前出现一双笔直的人腿,我抬头,发现他无声无息地站在我面前。

我不禁腹诽这人有神经病,不搭理他还站我跟前不走了,懂不懂什么叫距离感和分寸感?陌生人之间有必要站这么近吗?他怎么不直接骑我脖子上?

心里把他从上到下里里外外辱骂了一遍,但我面上不显,驾轻就熟地披上职业假笑,礼貌回复:“你好,我们认识?”

他淡淡开口:“可能不认识吧,我只是记得曾经有个人黏在我屁股后面三年,你跟她长得还挺像的。”

我的表情变从疑惑变得若有所思,从若有所思变得恍然大悟,从恍然大悟变得喜笑颜开。

“喔…是杨阿姨吧?我记得我小时候特爱黏着您,这一黏就是三年,我妈都吃醋。”我站起身,脸上出现怀念的表情,仿佛相逢之日就在昨天,“多年不见,您这是在哪做的变性手术?”

“哎哟简直太成功了,有没有医生推荐?我大舅也想…”

“别装。”他没礼貌,出言打断我,用两手摘下口罩叠好放进口袋,抬起那张眉目清隽的脸,语气平静如水。

热情笑容不再,我褪下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温情,换上一幅刻薄相,不紧不慢地答:“知道我在装就不要拆穿,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道理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懂。”

眼前的这张脸已经有点陌生了,我没什么感情地念出那个在记忆里蒙了灰尘的名字:

“林遇。”

“看来没得阿尔兹海默症。”他勾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笑容,“差点以为重逢后第一件事就要给你做个 MRI,查查海马体有没有萎缩。”

“是吗。”我呵呵笑。

萎没萎缩不知道,现在我海马体快气甩籽了。这人有特异功能,他跟谁说话就痒谁的手心,譬如我现在就想给他两鼻窦。

嘴真贱,我要是他家里人年夜饭都不准他上桌。

林遇是我谈的第一个男朋友,他大我两届,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帅。我那时刚步入大一没见过什么世面,压抑了一整个高中,正处于看见帅哥的就走不动道的思春期,所以一眼就相中了这幅皮囊,追了他整整一年才追到手。

说来也奇怪,他人长什么样我都快忘了,但嘴贱的毛病我一直记得,这不,他稍微跟我说两句贱话,我就逐渐回忆得七七八八了。

我们谈了两年不欢而散,难过只是一时的,八年过去,倒也不见什么伤口,不留什么遗憾。毕竟我平步青云后谈过不少帅哥,花花世界迷人眼,一个更比一个舔。

跳出井底之后我才明白,没有什么伤痛是刻骨铭心的,如果有,那就是帅哥谈少了。

初恋这种东西经过文学、电影的浪漫化塑造,总是被赋予太多意义,人们通常认为它会影响之后的择偶观。

事实上,恋爱关系不分先来后到,本质上就是一场排队,初恋只是最先拿到了数字为 1 的号码牌,最先登场也最先退场,没什么特别的,不必为它所牵绊。

关于这个人的事情我记得不多,除了他嘴毒、不适合谈恋爱之外,能记起来的大部分事情都是我难以启齿的舔狗行为,小白的时候认为恋爱要真诚,所以我简直把他当皇帝供着,现在想想就有点毛骨悚然。

但我还是感谢林遇,他教会我感情中重要的不是另一半,而是我自己。我永远学会了要以自我感受为中心,其他一切都要为我让步。

此后男女关系中不见林遇的影子,有且只有安宁。

算了,平心静气,都是过眼云烟,没什么仇恨是不可磨灭的,曾经再多的纠葛也不重要。

“老同学,多年不见,如今在这儿高就了?”我压下心里的火,官方客套,不带半点个人感情。

“呵,老同学。”他看起来想到好笑的事情,笑得两眼弯弯、如沐春风的,说出来的话却比大粪还臭:“上过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