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1 / 2)

伦敦的日子,单调辛苦。她和同事沈博雄在泰晤士报实习。她英语不好,做得分外吃力。休憩的绝大多数时间她都用来突击语言。住宅在外城,环境好,柔和静谧,但是来回上下班颇费周折,在迷宫一样的地铁要换很多次,刚开始的几日,她都不得不比原先设定的时间提早一小时走,因为她总爱迷路。迷路之后她会觉得自己就像几米画中的那个盲女孩,有一种把自己索性丢了的冲动。

她和同事住一起。一幢古老的维多利亚房子,四层,带一个小院。他们住了二楼。上下邻居们几乎都是留学的孩子,很年轻,20岁都不到。黄昏、晚上时常有肆意的喧声笑语通过窗户蓬蓬勃勃攀爬入室。

沈博雄需做夜班编辑,除了周末,他们几乎打不到照面,所以,合住也不算不便。

一个多月后,语声逐渐适应了上班像走迷宫,工作如转陀螺,吃饭就似兔子一样的生活。英国人吃东西很简单,简单到粗糙的程度,一棵芹菜,洗吧洗吧切切就吃了,烹饪方式仅两种,要么烤,要么煮,什么调料都不放,吃的时候自己加。刚开始,语声不太习惯,一手抓着生菜叶,一手举着胡萝卜哐哐咬,边对沈博雄说,像不像兔子?沈此后便称她为兔子。

周末的时候,他们会改善伙食。语声自己做。做满满一桌,而后邀小朋友们共吃。大家总是疯抢一空。熟了后,大家四下串门,聊天喝酒,唱歌辩论,也在院子里踢球,语声觉得自己骤然年轻了很多。

这日逢周末,早上,沈博雄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了。往沙发上一挂,说:兔子,有什么吃的吗?

语声做了小甜饼,正在烤。

稍等。她回。

“语声,我们好像要来新邻居了。刚看房东领了一个人来看房子。可能住四层,你知道四层整层楼都是空的。”

“又一小孩?读书?”

“不清楚啊。”

香味已经肆虐出来,沈博雄开始流口水。“快点,受不了了。”他叫。他比语声要小上几岁。但是在社里,他是她顶头上司。为人爽快,不拘小节,但是工作起来,却相当严谨,而且执拗。她叫他倔牛。

他叫了好几声,自己没享受到,却把楼上楼下的小朋友们招来了,大家又表现出国人喜凑热闹的习性,轰轰一顿乱抢将小饼一扫而光。

可怜的沈博雄因为长得瘦弱,又刚上完夜班,根本争不过那帮年轻力壮的孩子们,只能看自己的手虚虚地浮在空气里,听别人吧嗒吧嗒吃,他都恨不得捞起自己的手指吮。孩子们走后,他说:以后拜托,不要引狼入室,他们又不付餐费。

语声笑说:是你自己叫得山响。哎,给你藏了几块呢?

沈博雄才缓过颜面。吃饱喝足睡觉去了。

连着几日,语声进进出出,却一直没有见着新房客。只周四的时候,听三楼的小朋友说,四楼好像住人了,昨半夜来的。

又一个周末,孩子们集体去看足球联赛。院子享受难得寂静。

语声照例烙了饼,跟沈一起吃。从容吃完,还剩了不少。语声忽想到四楼那家伙,说:是不是去认识一下新邻居?

“你去吧。我很困。”沈博雄说着,猪一样往自己卧室走,迅速倒下,发出如雷一样的假鼾。

语声摇了摇头,整了一盘小饼。去了。

四层有单独的门洞,需下楼,绕一圈从后头进。在门洞前,她看到车,崭新的劳斯莱斯,因为纡尊降节,有几分沮丧地站在这个配不上它身份的破陋小院。

“霍,很有钱嘛,”语声张大嘴,想,有钱怎么到这凑热闹,难不成,车是偷来的。

她看看盘中的饼,迟疑了下,但还是决定去认认这个“盗窃犯”的真面目。

爬楼梯,摁铃。

等好久,没回音。她转身要走时,却听门吱呀一声开了。

她带着足够灿烂的笑扭头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华人,个头很高,186,这一点毋庸置疑,头发蓬乱,胡子拉渣,身上卷了一条被子,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