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申请书早就打好了,这样吧,下午我们一起去交给院长,以后每周手术不超过一台……”
“每次时间不准超过五个小时!!”我赶紧补充。
“安安,你知道……”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这次再发病,我就不要活了。”
“你别一天张嘴闭嘴要死要活!”
我狠狠盯着他瘦削的脸,沉声道:“缇墨非,做了医生老婆快二十年,真要找死,我的法子多得很,我可以一个一个试给你看。”
他的脸色开始发青,转身拉着我往院长室走去。
这件事发生在他48岁那年。从那以后,他总算减少舞刀弄剪,安分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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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手术台前的压力,他的身体渐渐开始好转。闲来时候或在院子里呵护花草,或是亲自给比尔修毛洗澡,缇薇有表演的时候,他也会穿西装打领带的陪我去看。
说起缇薇,他今年19岁,是我们的骄傲。
我从小就是人们口中的小太妹,喜欢说X 字话,喜欢把头发染得乱七八糟,喜欢打架逃学,相信拳头下出真理,直到老虎堂解散,头脑开窍,进了大学,才开始慢慢收敛。所幸我的儿子除了是我生的,其它一点都不像我,从样貌到性子脾气无一不像他老爸。只是缇薇没有玄壶济世,他说他不喜欢白花花的猪肉,不喜欢亮晃晃的杀猪刀。他在学校念的是人类科学,他说总有一天他要走遍全世界,将心比心,体验人性。年轻人的心,总是喜欢飘荡在天涯海角。
此时此刻,从厨房望去,可以看到落地窗前,夕阳照耀下的两父子。不论从任何角度,即便是世界上最差劲的摄影师,比如说缇先生他自己,也可以把眼前的景象拍成最漂亮的照片。
站在钢琴前,简单的白衬衫黑西裤的父子俩,一样的修长,一样的眉眼。只除了,年轻的儿子比父亲更挺拔,年轻的儿子没有父亲那头斑白的华发。父亲的最爱是肖邦,儿子的最爱是李斯特,父亲喜欢对儿子说,总有一天你会回归肖邦,儿子说,等我老了再说。父亲每次在家弹肖邦的英雄,都会穿上西装,系上领结;儿子每次在家弹李斯特的拉。坎普贝内拉总是一身T 恤牛仔裤。
儿子开始坐在钢琴前,琴盖遮住了他的脸,我看到他琴踏上微动的脚尖,我听到华尔兹的旋律在他指下悠悠传来。
我擦干净最后一处橱台,解下围裙,缇先生已经站在我旁边。他把手放在我腰间,“安安,跳舞么?”
我把手背在身后抹了抹,用眼神示意他我脚上穿的粉拖鞋。
缇先生微微一笑,露出让老老鹿乱撞的白牙,领着我往宽敞的大厅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