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摇头说:“没了呀。”
王妃心里叹了口气,面上不显,说:“走罢,我们去书房。”
今日李公子要来府上找李思行,王妃是早知道的,而且上次胭脂与公子相谈甚欢,李公子事后也念念不忘,这是个好兆头。
不过,齐王妃本以为胭脂总算遇到个能走到她心里去的人了,结果却是郎有情妾无意。
怎能叫王妃不气馁呢。
但有些事还是得加把劲的。
于是齐王妃就要带胭脂去书房,实际上是要制造撮合李公子和胭脂的机会。
几人甫一进书房,坐在门边的李公子一下子发现了胭脂,一双大而有神的眼睛扑闪啊扑闪,要不是见王爷王妃在,定是跑上来也胭脂打招呼了。
王妃心里暗笑,差遣胭脂出去,不一会儿,李公子就飞快起身,说是有要事相去,王爷也不留人,挥挥手就让他先走了。
李公子名字叫李思往,年二十二,生得浓眉俊目,性格豪爽,不拘一格,比起他堂哥,他更心细一点,亦可以说是铁汉柔情。
他步伐快,很快追上了胭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