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2 / 4)

林琦热情地揽紧林珑的手臂,“姐,我觉得我们开脂粉铺子一定比在苏州赚钱,你看这么多人,我们苏州那是没得比。”

林珑但笑不语,拉着小妹开始逛起来,过了几天紧张的生活,这时候放松一下格外的兴奋。

两姐妹逛了一圈下来,匪鉴的手中提了不少东西。

在一间银铺前,林琦看上了一只做得栩栩如生的蝴蝶簪子。

“老板,拿这个给我看看。”

林琦话音刚落,另一道女声同时想起,她不禁抬眼看去,只见这名少女身穿紫色衣衫,并没有戴纱帽,被她大大咧咧拉着的男子一脸的不满,又不好推开她,脸色难看至极。

那个老板刚把蝴蝶簪子拿出来,林琦与那紫衣女子各执一端,谁也不相让。

林珑刚一回头,双眼就与那臭着一张俊脸的男子对上,双方一阵错愕。

那男子不顾紫衣女子与林琦的争执,走到林珑的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她,语带不屑地道:“是你?你怎么回到京城了?”

☆、第九章 出手

因他的走近,林珑的面前笼罩下一片阴影,哪怕他比三年多前的记忆中要高大成熟了不少,这个人她自然一眼也能认出,不正是她之前那个姓沈的未婚夫嘛。嘴角一撇冷笑一声,不客气地回了一句,“这是皇城天子脚下,你呆得,我就回不得?”这人太把自己当根葱了。

沈之良的鼻孔不屑的一哼,这丫头是比三年前长得更好了,五官长开的样子颇为漂亮,初见时他也微微惊艳了一下,可这性子比起三年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实在讨厌之极,“林珑,别给我耍花样,你现在家道中落,自个儿知道自个儿的身世,要落魄也别到我面前来,怎么求我可怜你?”

林珑不怒反笑,这人眼睛长在头顶上吗?她这一身装扮虽然不是富贵之极,但也不是一般小门小户的女子穿用得上的,叶钟氏挑衣饰的目光那是不容人置疑的,“我看沈公子出门忘了吃药吧?现在像条狗般逮人就狂吠,实在让人不齿。再说我富贵也好落魄也罢,与卿何干?”不屑地斜睨他一眼,“好狗不拦路,你给我滚开。”

沈之良的脸色紧绷,林珑这副挑衅的样子让他相当不爽,三年前她在自己面前撕婚书的样子还厉厉在目,以至于一眼他就能认出她来,“别给脸不要脸,你现在求着我纳你为妾,我也还要考虑一二。想当初你我可是订过亲的,你若要落魄到别处去,别来碍我的眼。”

林珑还从没有见过有人如此蛮不讲理的,这姓沈的是不是有病?“真好笑,谁要当你的妾?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己了。”伸手一把想要推开他。

沈之良眼明手快地一把拽着她的手臂,恶声恶气地道:“林珑,我告诉你,你最好乖乖地滚出京城,这一辈子都不要回京城,听到没有?”

林珑也咬紧一口银牙,双眼冒火地看着他,“沈之良,我也告诉你,我还要在京城住得长长久久,这你管不着。”狠狠地一脚踩上他的脚背。

沈之良吃痛,一把甩开林珑,这个可恶的女子。

林珑也不惧地瞪着他,想要比眼大,她还不至于输给这么个心眼似小眼的男人,真没见过比他更恶心的人。

另一边的林琦与紫衣女子仍旧争执着,只听到那紫衣女子蛮不讲理地道:“你给我松手,这是我先看上的,就是我的,听到没有?”

“你才给我松开手呢,你算哪根葱?”林琦自然也不相让。

紫衣女子气不过想要回头找男人给自己找回场子,“沈公子?”唤了几声也没见未婚夫应声,恼怒地回头一看,哪里还有人?四处一睃巡,看到未婚夫正与一戴着软纱帽的少女站在一块儿,似乎在亲热地说着话,脸上升起怒容,哪里还顾得上与林琦争蝴蝶簪子?

松开执着簪子一角的手,三步并做两步地上前,示威般地站在沈之良的身边,霸道地指着林珑问男人,“她是谁?”期间仍不忘恶狠狠地瞪了眼林珑,记忆里似乎并未见过这人,指不定是些什么不正派的女人。

林琦掏出钱给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