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热的泪水。
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傻。
赵敬时深深地吸了口气,是纪凛身上那股浅淡的檀香,自鼻端萦绕,在心间蔓延。
这一周他鸠占鹊巢地在此处养伤,倒不知道把纪凛撵到了哪里去。
也不知是真的无事还是颜白榆不想让他过于担忧而统一口径装出来的。
赵敬时越想越躺不住,索性试探着下了床,决定自己去找一找。
他的身体比颜白榆想得要坚强一些,下了地只微微眩晕了片刻,扶着床板还能站得住,等到那阵难受劲儿过去,他才睁开眼,蹲下身去穿鞋。
视线与床板平齐,他目光一定,突然发现那床板下头有些许不同寻常。
里头放着一只匣子。
那匣子很小,连一只铜镜都装不进去,雕工却很精美,上头没有落锁,只是开合处有些磨损,似乎被打开关闭、关闭打开了无数遍。
鬼使神差地,赵敬时伸出手去,将那只匣子捞了出来。
轻飘飘的,掂在掌心都没什么重量。
这到底是什么?
赵敬时狐疑地推开盒盖,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红。
这红不如鲜血般刺眼,一道金边勾勒,扑面而来是一股寺庙的禅香。
赵敬时心脏猛地一跳,越看这东西越眼熟。
他按捺住不可置信的情绪,将那片红抖落、展开,看清上面的东西后,他眼睫猛地一颤,砰地一声,盒子应声坠地。
“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
没有落款的绸愿,不属于“赵敬时”的笔迹。不是来自于遥远的曾经,而是出自不久之前的祈福寺。
他在那里,他看到了。
赵敬时眼瞳猛地一缩。
原来他早就……什么都知道了。
第52章 闻名谁喜欢怀霜啊?
红绸在他指尖一点一点揉皱。
赵敬时一向自诩演什么都惟妙惟肖,却不想有人比他还要入戏三分。
他演薄幸人,纪凛便跟着扮无情事。他心甘情愿要做靳怀霜的现世身,纪凛便顺水推舟地将他视为梦里魂。
纪凛早知道,什么都知道,按着心酸与苦涩,小心翼翼地护着他,哪怕会被火焰灼烧手掌,也怕他这抹复燃的死灰再度消失。
纪凛的爱,他不是没有领教过,只是不想岁岁年年已过,延宁换新主,清思变飞灰,纪凛的爱却随着时间变迁愈发深沉,经年累月,愈演愈烈。
赵敬时指尖都泛了白,痛定思痛下的决心只有一个字——走。
他不愿意以那个身份面对纪凛,他已然知道,就无法无动于衷。
他翻箱倒柜找出一套衣服,刚刚披上,颜白榆就端着那碗白粥回来了,身后恰恰跟着他最不想见的人。
颜白榆吓了一跳:“你怎么……”
纪凛脚步在此刻猛地一刹,他看见了跌落在地的木匣,看到了坠落于地的红绸,看到了赵敬时刹那间猩红的眼尾。
气氛不对。颜白榆敏锐地在二人之间扫了一眼,将粥碗放在桌上,轻手轻脚地退出去了。
这下屋子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赵敬时抓着半披半穿的外袍,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看也不是走也不是。
空气仿佛凝滞,压在胸口都是窒息一样的痛苦,因此只有沉默,唯有沉默,如死一样的沉默。
半晌,纪凛再度迈开脚步,他没有去扶赵敬时,而是蹲下身子,轻柔地将那红绸捡起来叠好,郑重其事地放进木匣中,模样谦卑恭谨得像是神明座下祈愿的信徒。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纪凛将木匣收拢于怀中,没有起身,只是蹲在那里,说出了第一句话,“这是我听过的世间最隐晦的告白、最动人的情话。”
“你还记得你来到纪府的第一个晚上吗?”纪凛嗓音低哑,“北渚告诉你,《九歌湘君》的第一句是,君不行兮夷犹,蹇谁留兮中洲?意思是,你犹豫着不走,是因谁而留在了那片水中沙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