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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汤里一般不放猪肚,然而猪肚却算是猪下水里比较能叫人接受的一种,江云苓洗的正好便是猪肚。
猪肚也就是猪胃,一般有个三四斤的样子,要做的好还挺好吃的,吃起来也很有嚼劲,就是洗起来麻烦得很。
江云苓先是用清水把猪肚反复洗几遍,紧接着把猪肚整个翻了个面,用剪子把里头的油脂和杂质剪掉,再在猪肚的内外撒上一层面粉,用手反复的揉搓了好几遍,再用清水冲干净。
所以说乡下人不爱吃下水也是有原因的,洗起来麻烦不说,洗一个猪肚还得用上面粉,那米啊面啊都是人吃的口粮,哪儿经得起这么嚯嚯。
江云苓也有些心疼,只是不这么洗的话,猪肚洗不干净,怎么吃都有股腥臊味儿,要是用盐和醋洗更是贵,好在也就偶尔吃一次,倒也说得过去。
霍长宁洗的是猪心。猪心相对好洗一些,只要把里头的血水冲干净,把油脂和筋膜挑干净就成了,他那边挑完了,正要到水缸来打一瓢水把猪心冲干净,然而一抬头,却正好瞧见了江云苓插在发间的木簪。
江云苓平日里打扮的都比较素简,一头黑亮的长发只用一条发带或布条束起来,而他今天竟是用木簪挽起来的,因而霍长宁一眼就注意到了。
是跟桃花木簪,虽然简单,但这么挽在发间也挺好看的,于是霍长宁笑道:“苓哥哥,你这木簪瞧着还挺好看的,跟你很配,是新买的吗?”
然而他这一句话却叫江云苓止不住红了脸,他抿了抿唇,垂下眸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轻声道:“不是,是霍大哥送的。”
霍长宁还小,对情事还不通,也压根没往那处想,闻言还点了点头道:“是该有根簪子的。咱们小哥儿,平日里除了发带和簪子也没什么能穿戴的,我瞧着你平时也太素净了,我屋里有好多好看的发带,赶明儿我也给你送一条!”
江云苓笑了一下,没应这话,转而和霍长宁聊起了中午的吃食,霍长宁果然很快便把这事儿抛在脑后了,笑眯眯的说起了其他的事儿。
那一头,霍青拉着板车到了城里。如他所料,剩下的那七十多斤肉也卖的很快。
村里人买肉一般都更爱带肥的部分,肥的肉才有油水,十天半月才能见一次荤腥,当然要点肥油来油油嘴,因而他今天推到城里来的肉里瘦肉更多,像是里脊肉,梅花肉,前腿肉之类。
而这些肉恰好是城里人更爱吃的,尤其是里脊肉和梅花肉,乡下人觉得吃起来没有油水,城里的人却觉得肉质鲜嫩,香而不腻。
因而他的肉一摆上,还不到半个时辰就卖完了,就猪头都有人问价,霍青与那人议价几句,那人见价格合适,便让霍青劈了,把猪头肉剃下来,猪耳朵也要,然后一并带走了。
一头猪卖的干干净净,霍青推着空空的板车回家,到家时正好赶晌午饭时间,饭菜的香气从院子里飘了出来,还能听见里头人说笑的声音。
霍青站在门口,自己也笑了,心里慢慢升起一种奇异的安心感。
午饭是杀猪汤加上一碟子酸菜炒猪肚,一碟子蒜苗炒腊肉,一碟子清炒白菜还有一碟凉拌马齿苋。
杀猪汤汤色干净清亮,汤面上飘着葱花和油花点缀,喝一口又鲜又甜,热腾腾的吃的人鼻尖都冒出一层汗来,酸菜炒猪肚,里头的酸菜就是江云苓前些天用芥菜腌的,吃起来酸而微咸,猪肚炒的也十分爽脆,细细长长的一条还打着卷,每一条上头都挂满了汁,配上饱满晶莹的米饭,实在是开胃极了,就连狗崽都得了几块杀猪切下来的碎肉吃。
一顿饭,阖家尽欢。
第27章 第 27 章 熏腊肉
大伯一家吃过午饭就回去了。
洗完了碗, 江云苓便开始准备收拾起早上留下来的那半扇猪肉来。明天村里还有一户人家要杀猪,于是霍青下午也不必出门去收猪了,便在家帮着江云苓一起做。
半扇猪肉差不多有六十斤, 五花肉,瘦肉,猪腿,肋排, 几乎都有。
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