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即使是游牧民族,侵略性也不如谢煜原来的世界强。
不同文明、民族之间的战争在这里恢复了应该有的谨慎,不常发生,但一旦发生就极为残酷,绝不可能轻易停止。
双方都会倾尽全力地将战场变成绞肉机,既残酷又充满对敌人的尊敬,赶尽杀绝级别的尊敬。
因为这里的战争一旦发生,就证明她是绝对有必要的。
在梦外的那个世界里,这个时间并没有发生胡人叩边的骚乱,那是因为沈长胤之前在西北已经将她们处理完了。
可这个世界没有沈长胤来处理胡人,她们在过去三年里休养生息,养精蓄锐,这次来势汹汹。
谢煜可以回京城,她是公主,只要想跑总能跑得掉的。
可她没打算回去了,她要把该做的事情做完。
她指了指地图上自己所处的位置,“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固守这里,搭建起第二条战线的坚固锚点。”
“这两天做好准备吧,该训练的训练,该出力的出力,尽快让居民内迁,再招募一些本地的年轻人参军。”
她思路清晰,先说了个大概,然后就坐下来和姜芳讨论具体的实行思路。
第二天,她就带着一群人把县令给处理了,抄查县令的家,里面充满了金银珠宝,就那样光天化日的摆在外面,无人在意,也无人去查。
地窖里充满了大量的粮食,这算是一个收获。
除了县令外,还有一些和县令同流合污的官员、士绅,都是要处理的。
直到傍晚,整个县城人人自危,百姓们风声鹤唳,一时间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而谢煜站在县衙的大堂上,低头望着县令的尸首,对方的胸膛上插着一柄锋利的杀猪刀——朱听干的。
即使失去了一根手指,她也是个绝对的耍刀好手。
姜芳站在她旁边,静静地等待她作出决定。
谢煜眼下有两个选择。
是尊敬遗体,把尸体就地掩埋,还是让她发挥更大的作用?
她蓦然想到,如果是刚穿越那个夜晚的自己,绝对会将尸体好好安葬吧。
时间过得真快。
她抬起头:“枭首示众。”
大步离开了县衙。
在她身后,县令的头颅被砍了下来,高高挂起,以平民愤。
百姓们不停地向头颅扔石子,很快就将它砸得面目模糊。
这让谢煜士兵们的宣讲容易了许多,她们走遍了县里的每一个角落,劝人内迁,劝人参军。
百姓们虽然对她们已经有了信任,却还是嘀咕,这哪里像一只军队?
就这群京城来的,好声好气的年轻丫头,真的能打赢胡人?
甚至有不少边境的老猎户、中年壮硕的女人要给谢煜提建议,让她们得凶一点。
谢煜都笑着表示感谢,询问一些边境上的问题,然后将人礼貌地送走。
五天、十天,胡人还没来。
众人几乎要怀疑了,前线是不是没有那么糟糕?
然后,在第十五天,前线全面崩塌。
胡人骑着自己的马,码头上挂着自己的战利品,一路疾驰而来。
她们打的是奇袭,在第十五天夜里同时进攻多个驻点,没有准备的守军立刻就被打穿了。
首领下令让她们趁热打铁,立刻向更加没有准备的内侧突进。
她们跑过一马平川的荒原,却没有想到在一个狭窄的关隘处,遇到了最为坚实的阻击。
甫一照面,这支队伍的小统领就看见了对面那个俊俏得不像样子的将军,皮肤虽然是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但五官的优越仍然让她看起来不像是个能打硬仗的人。
她骑着马,躲在好几排前锋军的后面。
小头领马上挂了好几个守军的人头——她要用这个人头来算战功的,磨了磨自己的牙。
这么漂亮又胆小的人,打什么仗?理应当被她带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