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南星没给他开口的机会,用左手做了示范:“要这样,手腕持平,大拇指侧面放在琴键上,关节稍曲。”
另一只手带动岑黎的右手,中指用劲,压下。
第一个音,哆。
再第二音,咪。
很多时候,语言不一定能表达清楚的东西,但音乐却能。
比如这个时候岑黎偏头看向身侧人的目光,如同此刻的F大调,柔和。
乱糟糟的心绪随着这一声抒情的音调平复,再一次被注入一剂兴奋剂。
两颗心似乎能感受到对方的节拍。
可接着几个拍子下去,琴键所发出的声音却有些古怪。
“为什么我感觉……”岑黎侧目看了眼专注的温南星,又看了眼谱子,犹豫着说,“跑调了……?”
温南星分出一道眼神落在已经翻开的曲谱上:“不是跑调。”
“是这首曲的作曲家很喜欢升四分之一的音,弹出来就是这样……”他动了下手指,琴键淌出几个有些低沉音符。
“从缝隙里挤出来的感觉,耳朵听上去就会显得不准,跑调。”
岑黎听着头有些大:“简单一点的呢?比如说入门曲。”
温南星思忖一下:“简单的……”
然后接着“双人合奏”。
——哆哆唆唆拉拉唆,发发咪咪瑞瑞哆。
岑黎滞楞:“这首……”
有点过于简单了。
以至于连基础门槛都碰不到的岑黎也听出来了。
是小星星。
第34章
幼稚的童年儿歌,却让两人不厌其烦地一遍接着一遍弹奏。
单一的节奏使得曲谱的存在率大大降低。
几乎人人倒背如流,自然用不着再多余去找谱。
但岑黎还是忍不住问:“你不会弹错吗?”
温南星摇摇头:“不会,手比脑子快。”
“熟能生巧。”岑黎看着他灵活运作的几根手指头,艰难地吞咽了一下口水,“所以你最开始练,也是练这首曲子?”
温南星滞了一下:“嗯。”
或许曲谱没办法完整背下,但作为大提琴手,第一个音符溜进耳朵的时候,大脑就像触发了某种条件。
随着中枢神经系统的信息传导,手指便会不由自主开始舞动。
这就是比脑子更可靠的肌肉记忆。
而练琴的原理,便是大量重复正确的动作,从而形成正确的肌肉记忆。
首先保证自己弹的是正确的,再一点、一点加速,一直到能够达到心中所想的速度,并且将失误率降低至零……
那些或欢快,或沉闷的音符,那些一分一秒流逝的时间……恍若昨日重现。
以至于温南星有些入迷。
“叮铃——”
忽而两声清脆的风铃随着店主人的进门而波动,同时也示意欢迎。
“噢哟,今天竟然有客人诶,多稀奇啊。”
之前两人太过于投入,以至于都忘了这里是间店铺,是个有店主的乐器铺子而不是琴房。
听见声音,温南星停下手边动作,扭头去看背后的人,只一眼就能明白:啊这位大摇大摆走进来的人,是店铺的老板。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装修风格就能体现一个人的性格,比如这间布局紧凑的铺子,杂乱且开敞的储物间。
再比如……这位店主——狼尾阴阳发色,左蓝右红,唇钉外加单侧不知道打了多少孔,穿了多少只耳环,以及让人瞠目咂舌的烟熏小雀斑妆……
好有特色一男的。
硬汉岑黎震惊三连,虽不懂,但尊重。
“可以啊,第一次听人把这么简单的歌曲弹得……如此生动!好!”耳钉哥一顿鼓掌。
温南星:“……?”
这是夸奖?还是嘲讽?
素日良好的教养让温南星依旧礼貌地打招呼:“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