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2 / 3)

温俊主动提出在他的酒店里搞活动,大家也没有意见,唯一的问题,就是这次活动,以什么为主题。

在这些团员看来,他们这个吃货团,可是一个高规格高档次的社团,不能随意糊弄,每一次活动,都得办成一次难忘的聚会。

温俊的主意是,办一次美食评选活动,由王子饭店的厨师,做出各个菜系的招牌菜式,由大家品评。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能品尝到丰富的美食,又为美食节做准备。

苏思诗觉得不错,就来问叶纤红的意见。

她本身就是副团长,有的事可以直接拿主意。不过跟叶纤红在一起久了,她现在已习惯先听听叶纤红的意见。

“这个主意不错啊!”叶纤红笑道。“反正我是很喜欢这样的创新做法。”

叶纤红的印象里,前世几乎每一个城市,都能看到全国各地特色的饭店。而现在却不一样,除了个别饭店有外地的菜系之外,大多数都在做本帮菜。

一方面,是因为现在还没有大量的打工者出现,住在虞城的居民,几乎都是本地人,所以菜的口味比较单一。

另一方面,也是经济水平还没到那一步,去酒店吃饭的人并不多,不像前世,餐饮店比现在多了几十倍,工作繁忙的小夫妻或者单身打工者,都懒得做饭,直接在外面吃。

长期在外面吃,常吃一种口味,就会腻,所以丰富口味,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现在只有南方的几大特区,才有大量的打工者,所以那边最先开始有地方菜系饭店过来开店。

虞城想办美食节,当然不能只做本地菜,让大家尝尝天南地北的各式美食,势在必行。

等弟弟和两个同学进来,大家一起坐下来吃饭。

“胡向阳呢?”苏思诗见叶纤红不等他回来,就开始吃饭,惊讶地问。

“他回京城了。”叶纤红夹起一筷菜,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哦。”苏思诗也没在意。

胡向阳到了虞城之后,快四个月了,还没回去过,现在回一趟家很正常。

叶纤红心里清楚,自己情绪受影响,是因为京城那边,有一个女孩子,曾经跟胡向阳关系密切。

她虽然不怕胡向阳变心,但是就怕好事多磨,给自己增添烦恼。

第三十章大伯母的目的

胡向阳坐飞机到了京城后,直接回到自己的家。

老家的房子经常没有人住,好在以前给他家做过保姆的阿姨,隔几天会过来打扫一下,倒是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

胡向阳到家后,先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然后去隔壁大伯家一趟,想弄清楚爷爷到底怎么样了?

刚走到大伯家门口,就听到一声亲热的叫声:“向阳回来了啊!快进来。”

“大伯母。”叶纤红望着笑得像弥勒佛的女人,堆起笑脸叫了一声,并把手里的礼物递过去。

“哎哟,向阳,你现在怎么这么懂事了——”大伯母不客气地接过,打开袋子随便瞟了一眼,见是一件花纹非常精美的裙子,顿时眼前一亮,拿出来抖开,在面前比划了一下,惊喜地叫道:“这裙子的样式太漂亮了,花了不少钱吧!”

“朋友自己设计加工的,不贵。”胡向阳老老实实地回答。

这条裙子是叶纤红潮牌店里的产品,自己回家前,一时想不到买什么礼物,干脆去了一趟店里,挑了这条裙子。

他是京城长大的,一直觉得虞城这种小地方,时尚潮流肯定落后,比不上京城。

但是见过叶纤红设计的那些衣服,他倒觉得这些衣服才是最漂亮的,国内其它地方未必买得到,所以相信大伯母一定会喜欢。

而她的态度,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完全正确。

“那就谢谢你的朋友了。”大伯母把裙子装回袋子里,打算晚上洗了澡后,再试穿。“进来喝茶,你大伯和堂哥,等一回就下班了。”

“哦。”胡向阳走进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就问起爷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