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酥酥麻麻的感觉。
谷雨此时正半蹲着,刚好将一个孔明灯做好,白纸上歪歪扭扭写着些许字,就差在里头的灯盏里搁上个蜡烛,稍等一会儿便可以放到天上去了。
她没回头,只专心摆弄着竹篾,将它们细长光溜的枝条交错起来,做成孔明灯的雏形,再拿着蘸好浆糊的白纸,照着这些天在夜里看到的明灯形状,依次铺平上去。
云霄见她做得认真,没回头也没回话,心里头也不恼,只不紧不慢走到他身边,弯腰拾起那刚做好的孔明灯,对着歪歪扭扭的字迹辨认起来。
他盯了半晌,然后放下那孔明灯,面无表情道:“你在画符咒吗?怎么朕一个字都不认识?”
谷雨:“……”
她被气笑了,没想到两个人多日不曾说话,好不容易对上线了,这人嘴里半句好话都没有,开口便能叫人额头青筋直跳。
于是她很明显地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刺他一句道:“谁叫我大字不识一个,不似陛下学富五车,不知陛下的真迹,在民间是否价值千金呢?”
其实她并非不识字,只不过现代人惯用的是水笔,写的是简体字。
古代的毛笔繁体,对于她而言仅仅能够勉强辨认,要写得好看真不是一日之功。
云霄听出她话里的阴阳怪气,轻笑一声后,不紧不慢地道:“朕的笔墨何止千金,一字便能倾覆一城。”
谷雨问他:“什么字,这么厉害?”
云霄一字一顿道:“攻,屠,灭。”
“……”
谷雨听了眉心一折,觉得非常扫兴,不明白七夕这样能叫人心情愉悦的日子,他好端端地,也能平添几分阴霾,虽说这话是她开头问的,可是她却并不想听到这种回答。
也许是知道自己这话有些不合时宜,云霄弯腰拾起搁置在旁的毛笔,拿起一张白纸,提笔在那上面写起了丹青。
静谧无声的环境里,响起笔墨轻擦的沙沙声,还有纸张微折的窸窣声,谷雨发上的簪子也发出清脆琳琅的细响,
咄嗟之间,喧声百啭,扰得人心头微乱。
谷雨见他提笔挥墨,忍不住移开目光,往他手上那纸张上瞧,发现他只写了四个字。
“克敌制胜?我以为你会写百战不殆,或者所向披靡。”谷雨呢喃出声。
这人一锤定音的场景仿佛还在昨日,她感觉云霄好像特别胸有成竹,已然胜券在握了。
克敌制胜,有点保守了吧?
不像他的风格啊。
谁料云霄面色淡然,修长的玉指衔住笔杆,骨指精致而削瘦,月光照在那指间处,显得指尖微微泛寒。
“战局多变诡谲,如何能够预先料知战情?所谓雄心壮志,意气高昂,也唯有在拔军前用来鼓舞士气,指挥者倘若不慎始慎终,只会落得个骄兵必败,溃不成军的结局。”
男子嗓音低沉悠长,轻缓的语气里透着股细细的思量,慢条斯理地将内心的想法对身边人诉说。
谷雨认真听着,他很少与她讲类似朝廷军队的事情,更别提内心这些想法了,故而难得一次,叫她心里莫名觉得新鲜又愉悦。
说实话,她也说不清这是什么情绪,总感觉能够扒开云霄复杂多变的心底,哪怕只看到一丁点儿浅薄的内蕴,都是件足够令她志得意满的事情。
云霄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