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了一下眼睛,因为阳光正对着他的眼睛。他平静而悠然,那派怡然给人的感受像是学生时代写数学练习册翻到答案页结果印着一个略,被无声地提醒——请自主解答,因为答案显而易见。
徐昱之直勾勾盯着的样子倒是显露出他的异常,他正在疯狂地解题,这道题本身不需要多少解题步骤,他只是不敢相信会这么简单。
“好的,”徐易安说话了,他的嘴角不知道是上翘了还是依旧平整,看太久无法辨出变化,“我会照顾好嫂子的。”
早在最开始使用这两个字眼的是林有麦。林有麦用嫂子这个词来定位自己和徐易安的关系时,徐易安还只是个沉默寡言的高中生。他眼里黑黝黝的一片,喜怒哀乐都不是很明显。他的习惯就是用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着别人,任何需求渴望都藏在眼里,容易给人一种不讨喜的固执,也没人打算进入到他的眼睛里探索什么。他当时用沉默作为了自己的答案。
徐易安说完了,也没有继续对话的打算,于是绕过他,跟上了前面的林有麦。
林有麦正好取下蓝牙耳机,徐易安就凑到了身边,他的口罩挂在耳边,半戴不戴的,他指着嘴唇上的口子,声音像蒙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似的:“有麦,嘴巴痛。”
林有麦亲昵人的方式实在有点像狼。她身心满足了,开心了,就要咬人。口口下死劲,见血才满意。她把他这里咬咬,那里啃啃,然后看着徐易安满身带血的齿痕,如同看着自己辛苦了一晚的杰作,一时间诗意大发,决定做首诗,半天做不出来,遂即兴给他取了个符合当下情境的雅称:斑点狗。又俗称花狗,她问徐易安,满不满意这个新名字?当然,不满意也得满意,这事轮不到他插嘴,以后就叫他花狗。
徐易安频频点头,看起来对自己的新名讳满意的不得了。他巴不得林有麦再多给自己两口,最好天天抱着他咬。牙齿陷入皮肉里的瞬间,*七*七*整*理他才有了在林有麦手里活过来的感受,于是才知道自己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他真希望林有麦大发慈悲,多咬咬他,多欺负他,多看看他。他只想活在每个与林有麦有关的瞬间。
他牵着林有麦的手指,碰碰自己的嘴唇。
“这是伤口?小到要用显微镜才能看见,有什么好叫的,男人就是矫情。”林有麦用指甲戳他的痂,痛得徐易安倒吸一口冷气,他反亲了一口她的指尖,算是惩罚。
“公众场合,收一收你的骚劲。”
四面来往的都是工作人员,林有麦佯装玩笑地给了他一脚,这一脚被走到俩人中间的徐昱之挨了,他揽住林有麦,掐着她的脸玩,“你那么爱欺负小红,我得好好替他报仇。”
“有你什么事儿啊?”
“你说有我什么事儿?”
他捏捏林有麦的鼻子,恨不得把她吃进肚子里藏起来才安心。可是林有麦永远不会懂他。她乐呵呵地看他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在他怀里东倒西歪,踩着他的脚,他躲一次她踩一次,像小时候捉蛐蛐一样来劲。除了彼此外,没人知道他们的关系。徐昱之再多不甘心也没地方发泄。
开拍前,俩人在搭建起来的房间里的沙发上玩闹,花絮大哥走到两人身后,林有麦板正徐昱之的脸,对着镜头说:“教大家一个打人不痛的法子,看好了啊,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方法,口诀就是快准狠。”她说着抽了徐昱之一巴掌,反过来追问他:“怎么样,痛吗?”
旁边的工作只敢看着不敢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