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躺椅上,目光眷恋地,一遍遍从她的脸上扫过,不住地描摹,像是在看绝世的珍宝。
心里温柔得好像有蜜淌出,精神亢奋到无法入睡,只想睁眼看着她,一遍遍确认她就在眼前。
雪后,一夜天晴。
孟佳期一夜好眠,清晨闹钟响的时候竟有些不想起床。
沈宗庭浅浅睡了个觉,被她闹钟吵醒,一看她从被窝里伸出只修长如玉的手把闹钟按了,蒙头继续回到黑甜乡,不由得勾起唇角。
他的期期今天是只小懒猫。
难得她犯懒,他愿意她犯懒一辈子,他养着宠着护着。
沈宗庭想起今天约见了京北魏家的掌权人,瞧着这点,应该回去准备下。
他轻手轻脚地起床,穿好领带,系好衬衫,披好大衣。
用了她的盥洗室,在盥洗室里没有发现任何男人留在这儿的痕迹——没有牙刷、毛巾、男士发泥等。
心中总算好受了些。
除了他,别的男人休想留下任何痕迹。
临出门前,又倒回身,看了看安稳睡在床上的期期,她一只白嫩的小脚调皮地从被子里探出来,像雏鸟一样幼嫩。他不敢多看,生怕做出些被她痛骂的事,目光移开去,替她把被角掖了掖,转身关好门。
屋外,天地一白,青瓦红窗上皆落了白雪,举目望去白茫茫一片。
栾树胡同直进的车道,已有街道负责人员用铲子、扫帚打扫积雪。雪和车辙混在一起,微有泥泞。
在这琉璃白雪世界中,一辆黑色银顶迈巴赫缓缓驶入胡同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穿着黑色商务西装、戴着金丝眼镜,神情肃穆的男人。
不是别人,正是严正淮。
严正淮下车,“砰”地关上车门,迎面看到沈宗庭合上四合院的院门。三年未见,岁月将沈宗庭雕凿得更为成熟,骨相立体,轮廓清绝,格外俊美。抿起的唇角更显成熟男性的杀伐决断、冷酷无情。
两个男人迎面撞上,彼此都眉头一肃。
“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出这句话。
严正淮目光掠过沈宗庭锐利喉结下略显凌乱的衬衫、领带,血液几乎在一瞬间凝固。几近发皱的大衣、这个点从佳期的屋里出来,他不用脑补,都能想象到昨晚上发生了什么。
沈宗庭,他怎么可以还来纠缠孟佳期?
下一秒,他上前几步,揪住了沈宗庭的衣领。
“昨夜你在她这里过的?你对她做了什么?”
血液直冲向大脑。严正淮向来气度从容八风不动,可在和孟佳期相关的事上,他也会失控,会疯狂。
如果是别的男人,清晨从她的屋中出来,他都不会如此失控。为什么偏偏是沈宗庭?
沈宗庭之于孟佳期,太特殊。他一手参与和经历了一个女孩最青春美好的一段年华,带她看红尘烟火,给她宠爱,让她成长。沈宗庭的确是个极致的男人,他为佳期做的一切也都做到了极致。
孟佳期对沈宗庭,是爱恨交杂,或许从心底,她从未有一天忘却过。
这一次,他以为自己抢先一步,终于得以和孟佳期迈出第一步,如今看来,他仍是来迟了吗?
沈宗庭这个人,怎么就这般无孔不入?昨夜,他秉持君子之礼,孟佳期没有挽留他,他便没有在她的小屋留下来。尽管他很想和她再进一步,他也很想看她脸红,看她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