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流转,群山万壑都东流去,找不到胭脂扣头。莎莎,落叶的宁静,他突然觉得这个声音很耳熟,转身,花莲村的石碑兀然出现,被雨水洗得透亮。村外有一堆残烬,小小的孩子裹着斗笠,看着他,以一双惊惶地,小狗似的乌黑眼睛。

他知道这是哪儿了。手在颤抖,脊背走过一股热流,羊水又漫没上他的口鼻:这是故事最开始的地方。

他知道要怎么做了。

此时是日暮,众人纷纷就要歇息,孩子抱着草药,沿田埂上的小径奔跑。村外有一座私塾,原本用稻草铺盖,奈何最近天气阴郁,淅淅沥沥连绵,屋内学徒们的书都被侵染透了,字迹模糊不清,村中家长合计合计,干脆换成了青瓦盖顶。学生们傍晚便在这里温习书本,书声琅琅,扣住了夕阳脚步,时日安详温存。

这私塾是为一个先生建的。

先生秉性怪异,分外寡淡,不与旁人来往,千里迢迢来到此处,并非贬谪,也不为钱财,无论孩子天资如何,他一应收下,包括有心来多听两耳朵的闲人,他也慷慨,最多淡淡扫过眼风。

最近他收养了一个孩子,倒难得钟爱,包揽食宿,还为她取了名字,只是很怪异,叫“花千骨”。

哎呀,她不慎跌倒。

正为疼痛龇牙咧嘴,一抹高大人影悄然出现,背后清凉几分,她抬头,果不其然。

他惯爱用那居高临下的姿势看人,擎着他的手起身,他掸去她身上的灰尘,目光落在她伤处,“怎么这么不小心?”,她打了个哆嗦,仿佛一场冷雨淋在身上。但她的心是火热的,一把抱住他,脸蹭在他腰间的铃铛上。

“先生先生,我终于见着你了。”“先生~先生,你怎么才回来啊~先生先生,我好~想你啊……”他掏出绢帕,细致擦拭她柔软的脸蛋,听着她叽叽喳喳,脸色一步步和缓下来:“这般想我?那该把自己照顾得好些。马马虎虎,跌跌撞撞,哪里像我的弟子?”她不好意思地吐着舌头:“我这不是太喜欢先生了吗,喜不自禁,就成这个样子了。”

先生的铃铛真是硌人。

他不知听到了什么,墨玉一样的眼睛流光一闪,蹲下来,手按在她颈后,深深地按住,鼻尖戳进她发里,隐隐有女儿香,心思百转千回:“……那小骨,会一直喜欢先生吗?”

花千骨这时候实在太小,他长身玉立 ? 八尺有余,蹲下来屈就她,也依然要她努力踮脚尖才能够到,为了不被他甩下,她努力抱住他,抱紧他,扬言,惊散了一丛夕阳晚照里的林鸟:

“当然!我会一直一直喜欢先生,一直陪在师父身边的!”

他抱起她,这回,总不会错了吧,小骨,这回,你不能再去找他了吧。

结着一场惆怅的秋雨,在他眼里,花千骨感知到什么,手指在他脸上逡巡,最后捂住。

“不要哭,先生,不要哭,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轰隆,轰隆。她夜雨奔袭。

“求求你们,求你们救救他!救救他,我师父生病了,到处都找不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