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仗”这种文学形式早在《诗经》里就存在了。《诗经》里有很多“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之类的句子,它总是用两个不同景象的对比来告诉你,生命在繁华之后就有凋零,所以要平等地来看待繁华的快乐和凋零的哀伤。这样就比较容易理解为什么在章回小说里,尤其是《红楼梦》,每一章的回目就是一副对联,而且常是两个不同的生命。贾元春回来省亲的时候,秦钟已经死了,她根本没有见过这个人,甚至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可是就在这边的一个生命达到极盛时,另外一边的一个生命却在消亡。

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第十六回里一直用这两条主线在穿。同时,这一回里还把上一回智能儿跟秦钟的事情与王熙凤私自包揽诉讼的案件做了一个了结。

也许到了第十六回,你才觉得《红楼梦》开始的部分已经告一段落,这之前贾家的华贵已达到了巅峰,第十五、十六回是一个转折。秦可卿死亡、贾元春封贵妃是贾家盛衰之间的重点。这里的对比非常多,丧事之后的喜事交错在一起。

“话说宝玉见收拾了外书房,约定与秦钟读夜书。”前面宝玉曾问凤姐书房什么时候可以盖好,因为宝玉想跟秦钟有更多的时间待在一起,他大概也是借机好玩。“偏那秦钟秉赋最弱,因在郊外受了些风霜,又与智能儿偷期绻缱未免失于调养,回来时便咳嗽伤风,懒进饮食,大有不胜之态。遂不敢出门,只在家中养息。”秦钟从小自卑胆怯,受到宝玉这么大的宠爱,贾母、凤姐也都宠他,可是他自己却不知道如何去消受这个福,有时候讲话没有分寸,有时候又情欲泛滥。姐姐过世,到铁槛寺送灵,他还跟智能偷情,提心吊胆地胡搞乱搞,觉也没睡好。秦钟身子本来就弱,纵欲和受寒,又使他失去了身体的平衡。从中医的理论讲,生病是因为失去调养,免疫系统坏掉了。其实秦钟一出场就有不胜之态,连穿件衣服都薄薄的,没有办法承担什么东西就叫“不胜”,秦钟一直给人一种飘忽、不厚重的感觉。

“宝玉便扫了兴头,只得付于无可奈何,且自静候大愈时再约。”宝玉很好玩,做什么事是要有同伴一起的。照理讲,读书是自己的事,而在他这里就变成了一个借口,他要以此为由找玩伴。秦钟是他第一个同性的玩伴,因为他是贵族,一般人不能随便到他家里来,他总跟贾母、凤姐、王夫人这些女性们在一起,没有同龄、同性的玩伴。和秦钟的要好说明宝玉其实很寂寞,所以他跟秦钟的感情很特别。这部分交代了十五回的结尾,秦钟跟智能儿这条线,还没有完全结束,到十六回后面还有一个结尾。

接下来是凤姐的事。她假借丈夫贾琏的名义写的信竟然奏效,可见贾家的权势之大。她就叫来了老尼姑,净虚又到张家报告此事。果然那个守备碍于节度使的面子,忍气吞声,接受了张家退回的聘礼,算是退了亲。

“谁知那张家父母如此畏势贪财,却养了一个知义多情的女儿,闻得父母退了前夫,他便一条麻绳悄悄的自缢了。”这里作者是在对比,张家父母贪财爱势,很希望巴结一个有权有势的亲家。本来守备已经是官了,可是遇到李衙内后,见其权势更大,就希望女儿嫁给李衙内。女儿金哥跟父母不同,是一个非常单纯的少女,她听说父母为了贪权势退了前夫的婚约,觉得很不应该。其实对于这个前夫,她也未必熟悉,因为过去的女孩子没有出嫁之前,跟未婚夫并无交往。但她知义多情,竟因此自缢了。然后作者又特别交代说:“那守备之子闻得金哥自缢,他也是个极多情的,遂也投河而死,不负妻义。”

金哥的故事在《红楼梦》里不是一个重要的事件,但你如果仔细去读,可以感受到作者的用意,感觉到《红楼梦》中无所不在的情深。曹雪芹在他的小说中基本上是歌颂青春的,他觉得青春本身有一种不知人间世故的单纯。中国的古典小说很少让少年做主角,因为总觉得他们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对青春多持一种比较排斥或批判的态度。在戏台上,主角很少是小生,大部分是老生,因为只有经历了很多人生的磨难,才有一种生命的苍凉,这是中国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