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分公司了。自此夕雾的小说,便从某著名台湾言情女作家路线骤变为某香港女作家路线,粉丝更多,大都称赞夕雾文风成熟了。
在夕雾脸色刷白,还没有决定好是睿智地反击或者高傲地忽略的当儿,主任办公室的门被推开,谢小禾抱着乱七八糟的一摞稿子照片卷宗袋逃也似的出来,一脸惭愧惶恐,但是依旧盖不住那一份神秘的欢喜。
那一天是一年前的圣诞前夜。那一天谢小禾觉得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终于熬到了下班,连包都没拿大衣也没穿地抓起手机就往外跑---她不是忘记了,而是动着小心思希望上司不至于发现她准备跑路而第n次地及时通知她需要加班,于是她在这个气温零下五度,风力6级的北京冬天,身上只穿着衬衣和开身细线羊毛衫就跑出了楼门,秦牧就站在马路对面书报亭旁边,向她扬了扬手。
应该说谢小禾对秦牧还不够痴情---至少不如她自己小时候对双棒雪糕的狂热。她小时候曾经因为反复不痊愈的咳嗽而不被允许吃雪糕,直到7岁生日时候,放学路上,望见马路对面的冰棍摊子,泪汪汪地将一支雪糕作为唯一的生日礼物要求,母亲忍心不下,终于是答应买给她;当她隔着一条马路眼见母亲交钱,接过雪糕的那一瞬间,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已经淡化了,唯独那只雪糕特别清晰,她迫不及待地冲上了车来车往的街道奔向雪糕---好在,是小街,只自行车而已。
阻断了交通,被若干大人围住察看有没伤到要害的时候,谢小禾伸着脖子目光炯炯地望住脸色大变排众而来的母亲,
“妈妈,雪糕。”
而此时的谢小禾,虽然目光一直并没有离开秦牧,却冷静理智地等到红灯才穿过马路。
秦牧解开大衣想要脱下来,谢小禾连连摇头,“我不冷不冷,而且身体比你结实。”
秦牧抓着衣襟,将她裹在怀里,笑着说,“两个瘦子的好处。”
陈曦是分享谢小禾甜蜜的第一人,也对长相才华俱臻上乘的秦牧印象不错,转而跟谢南翔汇报时候,赞了不少之后,略微遗憾地说,“只是气质有点偏于阴郁,不够阳光,这点我不喜欢。”
“设计师都多少是那种气质。”谢南翔道,“我姐喜欢就好。你嘛,放心,我半点也不阴郁。”
“也是,”陈曦大笑,“你姐毕竟是文艺女青年嘛。”
可是当陈曦从谢小禾那里听到了细节并看见了真迹之后,就忍不住跟谢南翔刻薄,“我靠,你姐这文艺女青年其实是伪的,居然没看出那是抄袭……”
“引用,应景儿地引用总比自己写蹩脚情书要好。”谢南翔替未来姐夫申辩,
“哎,如果你要求情书的话,我也只能引用,而且知道的作家也只有古龙金庸温瑞安……”
“不用情书,你肯为我不看NBA总决赛么?或者在洛杉矶玫瑰碗的全美高校橄榄球比赛?”
“全球直播,如果你能不看,我也可以……”
“好吧,算了,我们还是拿着电话一起看乔丹好了。呃,不过,”陈曦还是不死心,“秦牧又不是你这样文盲,他很文艺的,我觉得顺手抄一段,有些敷衍。”
“你已经比我娘对女婿都更加挑剔了……”
谢小禾当然熟悉沈从文。但是谢小禾并不算喜欢。某次谢小禾来宿舍找陈曦时候,还跟叶春萌随便聊起来喜欢的作家,说起沈从文,谢小禾耸耸肩膀,“他文字是真正好,可是,说不出,我痴迷不起来。”
谢小禾没好意思跟叶春萌坦白说,虽然作为文史专业的研究生,古代近代的文学大家作品,她都得认真阅读比较,也要写论文,可是说到激情,她喜欢鲁迅和闻一多,喜欢孙中山和瞿秋白,看民族英雄张自忠,血战台儿庄,青春之歌,红岩,三大战役……远远更加痴迷。
陈曦很了解谢小禾,知道她其实并不是文艺女青年,更不是伪文艺女青年,是热血女愤青而已。所以她也经常疑惑,为何文艺男青年秦牧,以如此伪文艺的引用,就让热血女愤青谢小禾激动到了那个地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