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真的回到农村了,今天大半时间在路上颠簸,稍后几天会多写一写。
第十四章
沈小茶听完,下意识地打开淘宝,看了看余额摇摇头“没多少钱了。”
“倒也不用太多钱,你那百宝箱上可有犁铧、犁壁卖?”阿准说他打算自己做一柄犁,以人拉犁,总比一叉一叉翻土来得快。
沈小茶撇了一眼自己细瘦的胳膊,即便阿准肯拉犁,但这轻轻一折就要断掉似的细胳膊细腿儿,也根本扶不了犁啊,她心存侥幸地搜了搜“耕地机”,直接价格劝退。
看着被灰色草木灰覆盖的两块梯田,两个人都有些发愁,两三天翻耕了不到十分之一的地、弄断了两柄开荒钢叉。
眼瞅着春种的最佳时间越来越紧了,再不抓住春耕尾巴,夏秋怕是要颗粒无收了。
沈小茶漫不经心地随手在淘宝上划拉着,突然一个熟悉的商品缩略图让她激动不已。
十字洋镐!这东西十分耐/造,就是比起开荒钢叉而言,每一镐能翻的土都十分有限,但翻土的深度完全可以媲美那钢叉。
好在余额还够买两柄洋镐,她看了看自己已被磨出水泡的手,又买了两双粗糙的尼龙手套。
“磨刀不误砍柴工”,神器就是神器,阿准大力挥舞着洋镐,再也不用担心它像钢叉一样,一个不小心就断掉,他看了看身后连举镐都有些困难的沈小茶“要不,你回去做饭吧。”
沈小茶摸了摸自己因用力而轻轻颤抖的胳膊,不再逞强,她将之前露营四件套里的那个保温杯留给阿准。
那杯子今天是第一次用,里面泡着新鲜金银花,本就甘甜的溪水因此多了一丝清香,解渴、败火皆宜。
回去路上,她顺手在梯田埂上扯了不少野韭菜,还特意绕到之前发现大片阳荷姜的地方,选最嫩的掰了两把。
见天色尚早,干脆又回家拿上竹筐、竹篓往溪边去,那只小刺猬也慢腾腾跟在身后,像极了虔诚的“小尾巴”。
溯溪而上,她自动忽略捞过好几次因而只剩下小拇指长短的鱼,只想捞一些“好货”譬如正在她眼皮底下贴着溪底撒欢儿的溪石斑鱼。
她小时候最爱吃这种鱼,爸爸嫌垂钓太浪费时间,直接用八磅锤捶打溪边的大石头,一般情况下,每一锤都能收获至少三五条溪石斑鱼。这鱼肉质紧实、细腻,先煎再加酱煮,很是下饭。
不过,她低估了溪石斑鱼的警惕性与灵敏劲儿,忙碌许久一无所获,但也有意外发现!这里的溪石下,竟藏着许多山螃蟹,只是这会儿她急着做晌午饭,只能午后再来抓。
沿着溪边走了一圈,背篓里多出了几个淡绿色的野鸭蛋、一大把嫩嫩的鱼腥草(折耳根)、一小捧地皮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