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后,二人更是天天恨不得腻在一起,拉着顺喜一块炸金花,斗地主,玩得不亦乐乎。

而温云奕却像消失了一样,很久没有出现在苏锦召面前,甚至没有出现在尚书府。

这一日,苏锦召照例躺在床上晒太阳,晒到一半忽然觉得她再这么躺下去,八成要废了,便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打算亲手做个朝食。

打着哈欠穿好衣服,拉开房门,还没走出去,便听顺喜大叫:“阿姐,你怎么出来了?”

苏锦召吓得一抖,还当自己做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顺喜,你也叫的太大声了吧。”

她慢吞吞地走出房门:“我只是出来走走,又不是要出门自杀,你这么紧张干什么?”

顺喜飞快地摆好腌菜缸,三步并成两步,飞速赶到苏锦召身前道:“阿姐,你身上有伤,不好好在房里歇着,跑出来干什么?”

苏锦召:“我……”

“你想要什么你跟我说嘛!”顺喜急得手舞足蹈,边说边试图将苏锦召送回房间,“阿姐,你是不是饿啦?我这就去大厨房领膳,这个时辰,估计大厨房也将朝食做好了。”

苏锦召十分无奈。

自她养伤起,她便在白老夫人的安排上吃上了病号专用饭,古人讲究以形补形,因为她伤的是脚踝,扭得是骨头,便日日吃猪蹄子,喝骨头汤,吃到最后她是见到了长得像猪蹄的东西就想吐,是以,早在昨夜她便暗下决定,就算是为了自己的胃,她也得重新站起来,自力更生,自己给自己做饭吃!

“顺喜,我真的没事。”苏锦召苦着一张脸坐在铺着厚厚的坐垫的椅子上,“我的脚早就好了,你再不让我动弹,我身上就要长蘑菇了。”

“别说身上长蘑菇了,便是身上长出大象来,你也不能动!”顺喜将羊毛毯一层层裹在苏锦召身上,活生生将她裹成了个大肉粽,“俗话说得好,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这才休息了几天啊,怎么能动来动去的呢?”

“可是我真的没事了啊。”苏锦召将左脚抬起来,灵活地左左右右的晃了晃,“你瞧,我的伤已经完完全全的好了,况且我又不跑又不跳,只是在小厨房里走走,不会有事的。”

“不,不行。”顺喜坚定地道,“就算脚上的伤好了个七七八八,还有心上的呢!你被匪徒劫走,一定吓坏了,得好好平复几天才能忘掉这段恐怖的经历。”

苏锦召惊了,万万没想到顺喜还懂心理学。

“我真的没事……”

“不,你有。”顺喜道,“你越是逞强,我就越内疚,阿姐,你舍得让我内疚吗?”

苏锦召觉得自己真真是说不过顺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