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飞鸟 宋铭轩常欢 1490 字 1天前

他瞅瞅我的手,擦擦鼻子,并没有握上去,而是把我的手送回,放好:“我叫范浩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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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叮铃铃……”

一阵堪称夺命的铃声在我好梦正酣时不识时务的响了起来。

“哦。”

我在温暖的蚕丝被中翻了个身,伸手摁熄闹钟,又在零点零一秒内陷入梦乡。

好险,正好赶上把刚刚的梦接着做下去,我的潜意识在一旁擦汗庆幸。

还在念书的我正放开作业,面前摆着爸爸做的一碗牛肉面,吸吸鼻子,好香,这是我的夜餐呢……

刚用筷子挑起面条,张开嘴,“铃……”又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

“天哪!”

呻吟着坐起来,气呼呼的摁了钮,纵然我有醒后再继续同一个梦的本事,也敌不过两次骚扰。

可有什么办法呢?为了充分享受起床时那最后五分钟,我特地设了两个闹铃时间,摇摇头,我颓然下床。

为什么要起床?我慢吞吞的向卫生间走去,有意义吗?啊?为什么要营营役役?

用杰伦兄在广告中宣传的有无数冰爽珠子的牙膏刷牙时,我渐渐睁开眼睛。

不起床?嘿,不起床的结果会比起床的麻烦大上若干倍。

在街角买了两只热乎乎的包子,我吸着牛奶,挤上公交,“哔”一声刷了卡,开始了我崭新的一天。

车窗外是一个银妆素裹的世界,皑皑的白雪在朝阳的映衬下闪烁着美丽的光芒。

昨天夜里下雪了呢,我微笑,还没来得及在楼下花园里堆一个小小的雪人。

他依然神出鬼没的生活着,偶尔会象个老朋友一样过来敲门。

在沙发上躺一会,看看电视,翻翻书,不着东不着西的闲扯几句。

好象我两认识已久,彼此交流全无障碍。

他对我的厨房了如指掌,常常做了咖啡端出来同享,还真是自来熟的很。

有时深夜回来,会给我带点夜宵。

呵,是的,经过抗议,他现在多数走门。

“这样吧,”他建议,“我们定个暗号,这样你不看就知道是我,也显得与众不同一点,我就不走阳台了。”

“无聊,对了,只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看都知道可以不开。”我同意。

他认真的想了一会,眼睛一亮:“敲三下,停一会,敲三下,再停一会。”

“为什么呢?”

他解释:“就是范浩正――范浩正――范浩正的意思嘛。”

“我的朋友还叫赵亦凡呢。”我参加讨论。

“不如敲五次,停一下。”

“这是什么意思?”他不解。

“我是大笨蛋,我是大笨蛋嘛!”我大笑。

“成交。”他喝掉咖啡。

“噢?”

“我可以理解成欢欢大笨蛋,欢欢大笨蛋的。”他愉快的回答我。

瞧,就是这样无意义的对白,在我们之间比比皆是。

我常常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出来混的?

亦或他有双重人格?

经过上次的事情,我早已解除了对他而设的心理障碍。

除了第一次见面的那个突如其来的轻吻,他再也没有过任何无理的举动。

不管怎样,至少在我面前,他是无害的。

到公司的时候还是迟到了五分钟,瞄了一眼头的办公室,门关着。

赵妍朝着总经理办公室方向看一眼,对我点点头。

好!迅速跑到自己位置,我擦擦嘴巴,拿出文件。

冲了一杯咖啡,抿一口,我便埋头于帐目中。

公司的规模不算很大,但业务却杂七杂八烦琐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