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送去干洗店前似乎忘了把口袋检查一遍。就在凌妤鸳尴尬到脸都快烧成猪肝色的时候,身后响起一个男声“Miss,may I help?”
凌妤鸳回头,就看到了一个像极了龙羿尧的笑,明明是线条硬朗的唇,却意外地透着和煦。但她也知道只是像而已,并不是。后来,凌妤鸳就认得了这个脸上依稀带着混血特征,叫做Kevin的年轻人,中文名字:高鋆凯。
两个人熟络起来,由于都爱吃爱玩,就渐渐升级成了标准的狐朋狗友。
那个夏天,六月中旬,高鋆凯已经没有什么课程,而是在为他的dissertation做准备,所以闲暇时间倒也是不少的。凌妤鸳的几科考试成绩都还理想,加上近来肖亦晟公事繁忙没空骚扰她,所以十分自由,日子过得滋润,不知不觉便已长了好几斤肉。
恰逢学校里有几个香港来的留学生筹划了一个小型舞会,凌妤鸳也收到了邀请函,结果是和高鋆凯同去的。
“你的小Tommy怎么不陪你?还要我陪你来?”凌妤鸳伸出手臂挽住了高鋆凯,故意打趣他道。
高鋆凯愣住,干咳了一下,腾出手来揉了揉她的头发:“臭丫头,你就尽管笑话我吧!”
“嘿嘿,我可不敢。”
“真的不敢?”
“唔,反正你要记住,千万别重色亲友哦,不然下回就没人会陪你了。”
“……”
初夏的傍晚,空气里流动着淡淡的青草气息,汩汩地,直进心田。天边已经映出了蓝紫色,像是光滑细腻的丝绸,在浮动的晚风中沉静又澄净。
车窗后的一张脸没有什么表情,只嘴角紧紧地抿着,看不出喜怒。
穿着白色挂脖背心和牛仔短裙的女孩子拉着身旁一个高高的男生一路嬉笑打闹,越走越远。
坐在前排的男人转过头来,试探着问了声:“肖总,不用请凌小姐一起吗?”
肖亦晟收回了目光,微微仰头小憩,过了会儿才睁开眼睛来看手表,接着又不带感情地吩咐道:“直接去会馆。”
曾经养过一只小青鸟,是在一个雷雨天时捡到的。那时它的翅膀伤了,在流血,一身湿,在手上扑腾了几下却飞不起来。我以为它会死掉,但没有。从夏天到秋天,它的伤好了,一点一点地恢复过来,变得生龙活虎。可是,到了冬天的时候,它还是死了,出乎我的意料。
有时,我就在想,人生很多事也大抵如此。在你几近绝望的时候,奇迹出现;而当你踌躇满志,现实却会给你重重一击。
就像有些人的爱情,顺风顺水久了,终究要遇到些挫折。
而这种感觉,于他们来说,应该是十分陌生的吧。
青年才俊?混蛋!(1)
这个舞会的规模并不是太大,但气氛不错。凌妤鸳和几个相熟的留学生打了招呼,就坐到一旁的吧台边要了杯柳橙汁,高鋆凯已经不知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