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果然,高鋆凯阴沉着一张俊脸,把卷着的一本杂志唰地丢到了她桌上。翻开的那一页上,彩图清晰鲜明,标题也印得极大,生怕人看不懂似的。

“Kevin,你也太小题大做了吧。”凌妤鸳看了他一眼,说。

往凌妤鸳面前的椅子里坐下的高鋆凯表情不变,只是抬了抬眉毛:“小题大做?”心里到底有点怒意,语气便不自觉地冷了几分,最后那个尾音往上提,颇为凌厉。

凌妤鸳却是难得听到他用这种语气说话,不由觉得好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又不是一天两天了。再说了,他是什么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要是哪天他肖亦晟身边缺了一群美眷,成个孤家寡人的话,太阳准是从西边出来了。

“那你呢?”难道就这么认了吗?

“我?”凌妤鸳笑,“我不是好好的么?”逍遥自在,就差没养二爷了。

“好,好,好得很。”高鋆凯说得咬牙切齿,“你当初说过的话呢,现在全忘了?”

他们肖家不是非得要我嫁进门吗?行啊,我答应。不就是个花花公子肖亦晟吗?我还治不了他?!我凌妤鸳可得好好让他尝尝作茧自缚的味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管他乐不乐意,要得到点什么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

怎么可能忘记。

当初自己信誓旦旦说出的这么几句话,凌妤鸳当然是一字不落记得清清楚楚。

可是,那份心念也已经不复当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要得到点什么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

这句话,更应该对她自己说的,不是么?

凌妤鸳低下头,对着杂志上那张照得极大的照片看了几秒。

照片上,肖亦晟揽着一个戴淡紫色墨镜的年轻女人从一家餐厅里走出来,果然已不是在机场见到的那位余小姐。凌妤鸳觉得照片的拍摄角度挑得好,估摸着不是偷拍的,因为闪光打得恰到好处,把那俩人照得光鲜亮丽。

肖亦晟看起来似乎心情不错,也不躲镜头,唇际还带着一抹浅笑。另外几张也是如此,从容不迫的。凌妤鸳忽然恶趣味地觉得,肖亦晟的这种表情完全应该摆在那些走红毯的影帝身上,不然的话就大大地浪费了嘛。

相比之下,那位歌星的表情就略微逊色了,虽然姿容无懈可击,可有一张上面的表情显得有些讶异。

标题统共十个字:新晋歌星夜会海归富商。

凌妤鸳一下没忍住,“哧”地笑出了声。

“Siren,你还笑得出来。”高鋆凯皱皱眉,说。

“不是,你看”凌妤鸳指着那几个大大的字,还是觉得好笑,“‘海归富商’,我怎么看怎么别扭。富商?听上去就是那种四十来岁的暴发户和五六十岁还色欲熏心的糟老头子,肖亦晟倒还一直自诩是身价不菲的青年才俊呢,要是看到这标题,一准得气得吐血。”

“青年才俊?他也配?!”高鋆凯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

凌妤鸳忽然想起来,关于青年才俊,林漫倒是有句话的:青年才俊是什么?那就是青蛙、年兽、蠢材加细菌有着蠢材的木头脑袋、年兽的臭脾气,像细菌一样黏人的大青蛙,归根结底TNND的就是只癞蛤蟆!

不过,肖亦晟显然不在此列。

其实平心而论,肖亦晟要身家有身家,要才干有才干,要长相有长相,除却人品的话,倒是确实当得起“青年才俊”这四个字的。不过,高鋆凯和肖亦晟的恩怨由来已久,凌妤鸳也知道,高鋆凯对肖亦晟的总体评价就俩字混蛋。

如果非给加个形容词的话,那就是衣冠楚楚的大混蛋!

事实上,凌妤鸳后来也是这么认为的。

高鋆凯和肖亦晟的所谓结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那还是当她在英国读书的时候。是一个夏天。

说起和高鋆凯的相识,还是颇具喜剧色彩的。一次凌妤鸳去当地镇上的一家market,采购完毕,排老长的队轮到她付款却发现找不着钱包了,这才猛地想起早上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