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这壶我们几个分。”
是男人吗,喝果酒?
晟云洲疏懒地将手撑在桌边,双眸闲散掠过张默换壶的手,睨向对面眉目如画的少年。
只见他一双眼睛十分清澈,跟窗台上的猫儿似的,嘴角有一点恰如其分的上翘弧度,天生一副温和的笑脸,皮肤白白嫩嫩的,看起来特别好欺负。
一双手宛如柔荑,比小姑娘的手都要好看,举杯的动作似若无骨,看得晟云洲频频蹙起眉头。
这样的娘娘腔,比他好在哪了?
凭什么那个女人,这么疼他。
不过看他的样子,应该挺会哄人开心的,不知道是不是比较会撒娇,招人疼。
总归血脉相连,晟云洲的秉性,和孝仁太后是比较相像的,太后如今长了年纪,性子沉稳收敛许多,但骨子里仍然十分要强。
像他们这样的人,贯是吃软不吃硬。
晟云洲望着他小白兔一样的长相,不由心里思忖,如果非得为了争宠,是不是也得适当学一学小白脸这么一副作派,趴在太后膝前,俯小做低……
男人想象一下那副场景,猛然打了个哆嗦。
下辈子都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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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过三轮,于男人而言白水无异的青梅酒,已经熏红闻锦眼角边上的皮肤,宛如擦了一层胭脂,在一众大老爷们中间,愈发俊美动人起来。
晟云洲忽然觉得如果自己要再收一位花神,可以收一个像小白脸这样的,对于那类有男色癖好的对手,保管一击即中。
酒桌上的话匣子已经打开,大伙儿见闻锦和邻家的少年无异,灵动且爽朗,并没有什么架子,和他说话也变得随性亲和起来。
其中一人鼓起勇气问道:“小公子,什么时候可以让我们去府中拜访一二?卑职们对汴京城最豪华的府邸,感兴趣得很呢。”
闻锦闻言发笑:“你是对我家感兴趣,还是对漓园感兴趣呢?”
对方的小九九一下被她戳穿,与同僚们面面相觑,纷纷低头笑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