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递上辞职申请书。在缇墨非进入普杜综合医院的那天,我离开了这个城市。我需要时间,来埋葬我在这个城市过去五年的痛苦,我的精神和灵魂需要得到休息。有一天,我会重新出发,那一天,崭新的我会重新回到这座城市,那时候,如果他还在,或许……缇先生,我会记得你闪亮的白牙。
重回A 市
两年的时间可以改变什么?
对我来说,除了体内某部分细胞衰老外,两年就像飞逝的两个月。不过我毕业了,终于冲出了那所让我有如在地狱中煎熬的电脑学校。与此同时,我申请到了梦想中的艺术学校和平面设计专业。艺术是用金钱堆砌出来的豪华感官享受,艺术学院的高昂学费让多数人望而却步,也让我在温饱三餐中痛苦挣扎。终于某天,我寄出的无数求职信得到了回复,初级电脑工程师职位,薪水可以让我毫无顾忌的吃红烧牛肉,只是工作地点在A 市,我出走的地方。
A 市离C 市的艺术学校两小时车程,不算太远,我衡量再三,理想跟前途把我重新送回了A 市。
火车进入A 市的那一瞬间,曾经有过的回忆重新涌入心间,不再有痛苦悲伤,只有淡淡的怅惘。
在领到第一份薪水前,我在A 市的城边靠近C 市的地方租了一个小公寓。那里的住户多是中下工薪阶层,好像旧时住在大院的戏班子,喧闹,嘈咂,用我最痛恨的HIPHOP,RAP 夜夜荼渎我的耳朵。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书桌,就几乎满了。
我没有什么雄心壮志,但是一直坚信某天可以找到自己喜欢的设计工作,凭自己的能力搬出这间大杂院。
时代更迭,艺术学校的有钱人居然出乎意料的多,我们班上三分之二的同学都是吃穿不错的公子小姐。那些对我来说需要节衣缩食的昂贵画具对他们来说是小菜一碟;我开破车是因为没钱,他们却因为鄙视暴发户的奔驰宝马而开着吸血鬼纹身的旧车满街跑。我虽然满心感慨却又些沾沾自喜,幻想自己仿佛进了流行花园的异类,看到了立体社会的另一面,生活忽然间充满了色彩。
在平凡世界毫不显眼的我在这里居然颇受欢迎,男生的欢迎,或许因为我是他们中的异类,满足了他们追求独特品味的病态幻想。
跟两个男生出去吃过饭。第一个男生带我去了一家颇豪华的墨西哥餐厅,整个吃饭过程我就记住了他说的一句话,“我其实很傻。”承认自己傻的人其实不傻,我以前一直这样认为。直到晚饭结束时,他说,“我朋友被送到I 国打仗去了,那可是我最好的朋友,如果他不幸被打死了,我一定让我爸请一只雇佣军团,去把I 国灭了为他报仇,当然我也会去,我可是非常讲义气的。”于是我想他不是傻,只是有点脱线而已。第二个男生带我去海鲜馆吃螃蟹,在他舔着手指上的蟹黄时,他对我说,“安安,喜欢索马里吗?我忽然觉得那是一个求婚的好地方,在战火中让爱情得到升华,多酷啊!”干脆说在战火中得到永生,直接进天堂,不是更酷。
但我谅解他们,两个都只是22岁的惨绿少年。难道一切真如某人所说,“我太了解你了,这样的青涩小白脸不是你那杯茶”?也许吧。只是偶尔我还是会想起他,那个某些时候看起来像俊美无匹的阳光少年,某些时候却又用仿佛沧桑了十年的蛊惑眼神望着你的26岁青年。我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更多记住的,是他那口会闪得我小鹿乱撞的白牙。
搬回A 市将近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在超市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人,罗莉,是的,以前学校办公室的罗莉。很意外,她不仅结了婚,还有了小孩,就是这头目前不停在我们周围蹦来跳去的小魔怪。插句话进来,我不喜欢小孩,一,点,也,不,喜,欢。
在我看来,所有小孩都是顶着无辜头衔制造麻烦然后偷笑着看你手忙脚乱的魔怪!
插话完毕。罗莉跟我似乎没有太多可以聊,最后话题转到了我某种程度上希望避免提到的缇墨非身上。罗莉好像久旱逢甘露的开始打开话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