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意做我7岁儿子的后妈。
落款是,林子松。
我的衣食父母,总裁大人,结婚8年,儿子7岁,芳龄33的有妇之夫。
林大人,拿命去吧。
论我的人生原则
对了,我叫张耀华。
这个名字饱含着我们全家的殷殷希望。
我爷爷参加过红军,走过草地,爬过雪山,趟过沼泽,留了半条命在长征途中,留了另外半条命回来生了我爸。
我姥爷是雄纠纠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抗了美援了朝的烈士。听说在那战火纷飞的北韩,炮灰削了我姥爷的半个脑袋,留下了我姥姥独身一人,以及她肚子里的遗腹女。
如果你对中国历史有基本了解,大概知道我爸的年纪再努努力,快足够做我妈的爸,也就是我姥爷了。
听老一辈说,我姥姥听到我姥爷去世的时候,硬是一滴泪没掉。别人劝她哭一场。我姥姥说,哭什么,头皮落地多个疤,十八年之后还能上战场。
我妈呱呱坠地时,我姥姥一看是个女娃,立马跟我同村的爷爷家攀上了亲家。那时,我爸已经出落成一个魁梧壮实、能挑担子能插秧的帅小伙儿了。我爷爷敬我姥姥家是烈士家属,硬是让我爸这个帅小伙儿蹉跎成了钻石王老五最终成了臭光棍。不过我爸熬得很值得,因为他娶的这位姑娘出落成了亭亭而立、如花似玉的大美女。
我爸和我妈终于喜结良缘,拜堂成亲入了洞房,我却迟迟不肯出生。我奶奶瞒着爷爷偷偷赶到观音庙里拜了好几年的求子观音,也没把我拜出来。
等我爸快要到知天命的年纪,我妈姿色也黯淡不少的时候,我非常调皮地想到人生来走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