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南北朝时期, “自首”、“自告”的使用有些混乱……虽然“自告”、 “自出”有诸多区别,但二者均是秦汉律中法定的减刑情节。
摘自论文《秦汉简牍 “自告” 、 “自出" 再辨析兼论“自诣”、“自首” 》作者万荣
第42章 第42章
当虞临从杜畿口中得知, 县令的职能范围极为全面,其中就包括了“禁奸罚恶,理讼平贼”时, 心下稍稍安定。
如果是半个月前的他,还不会这么从容:多亏荀彧邸中藏书丰富,自然不会漏过至关紧要的九章刑律,甚至还有数不胜数的旧案卷宗、判决案例。
虞临为自己的未雨绸缪感到庆幸时,并不知晓、也不可能理解一事:在有断定刑罪之能的诸多县君中,实质上多的是对于汉律一知半解、甚至一窍不通的。
律条素被轻贱即便生民之命,皆悬于廷君一念之间。
正因如此, 当以卫固为首之县吏,在听见这位洵美且都、宛若神人的年轻长官清晰无比地引例据律,陈列案例可谓指麾而定时,才会心神深受震慑, 哑口无言。
虞临以为他们心服口服,才会闭口认罪。
殊不知眼前伏跪着的, 几乎全是法盲。
哪怕时间宝贵,种田心切的他也并没有打算无视县令的其他职责,于是决定拨出两天时间, 将人事方面的问题基本处理掉。
他始终履行自己先前的许诺:即便对于迟到的这批人,他也都挨个问询,充分给了解释的机会, 以防是执行外勤不及回返才导致的缺席。
可惜事实证明, 这纯粹是在浪费时间。
在意识到连势大的卫范二人都无法从那锋锐唇舌下幸免后, 余下掾属再不心怀侥幸, 老老实实俯首认罚。
虞临的效率,便跟着提上去了。
只有一名为毌丘兴的年轻掾属, 给出了明确正当的外出理由,过去的考勤记录虽坑坑洼洼,但至少有过一些业绩。
并不亮眼,至多是无功无过。
但在另十人的对比下,毌丘兴已成了最能看的一员。
于是,即便毌丘兴如坐针毡,也成了堂中除这位公正俨然的虞闻喜外,还被允许重新就坐的唯一一人。
屋外时漏宣钟,虞临侧耳倾听,便知已至哺食。
他已经将这十一人悉数问过,既然明知这里只剩一个勉强可用的,便不准备留饭来跟部下沟通感情了。
他按官职由低到高、罪行由少到多的顺序,直截了当地开始了按律判罪。
出身不过寻常的这些掾属一边屏息俯首,一边心中哀叹、自认倒霉。
当轮到卫固,范先二人时,才是心中鬼祟的众人眼里的重头戏。
尤其是卫固。
同至多只是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的区区掾属相比,既是出身豪族,又为县君最为重要的长吏的二人,当闻喜一县多年无长的情况下,奢淫肆欲,征敛无度,可谓恶贯满盈。
卫范二人也决计没有料到,这神出鬼没的新县令,只用了短短一天一夜,就将他们的大多底细都给摸清楚了。
之前卫固自陈己罪时提及的诸如“纵‘群盗杀伤人’,‘有盗而不缉’,鞠狱故纵、不直及诊、报、辟……”等,不过是沧海一粟。
最为严重的,显然是虞临眼都不眨地挨个列出凭据,“伪造籍簿,造册混淆,藏匿人口与耕田”的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