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看到了他手腕内侧有一处新鲜的吻痕,又见他盛夏之日,脖颈却遮挡的如此严实,便已心知肚明。
毕竟,她这么多年纵情于声色,也只有一个男人,如今已是她的丈夫,会在她的手腕上吻的如此动情、投入。
怪不得白麟那小子看李照临的眼神,都变的腻歪了许多,原来是得偿所愿。
季春雨歪头,笑着打量李照临,“那你的碧水天晴衫呢?怎么也给了他。我听莲花说,那件外衫是柳鼠藤与寒蚕丝所织,御风如翼、百毒不侵。如果给死人穿,还能保尸身不腐。还有”季春雨故作责怪之色,“我的那颗避瘴珠,怎么也跑到了他的脖子上?”
“那珠子,是之前”李照临像被抓包一般,呼吸有些许急促,他稳了稳心神,才道:“抱歉大嫂。”
季春雨嗯了一声,算作接受了他的道歉,“那,你的衣服?”
李照临顿了顿,如实道:“他的脚伤,起因是为了救我。这几日,伤口一直溃烂,需用金蚕王的体液才能缓解。但这个时节,金蚕早已结茧羽化。”追'文【二三〇.溜久二'三“久"溜
“所以,你就把外衫给了他,想用寒蚕丝冰冻他的伤口?”
“是。”李照临犹豫了一瞬,又道,“莫告诉他实情。白麟他……看上去随和,但实则心高气傲,未必会受我的人情。”
季春雨动了动唇,似想说什么,但最终只点了点头,“那你与祝家那小子,是分开了么?”
“你说灵熠?”李照临不解,为何突然提到祝灵熠。
“对啊。”莲花酒庄里,祝灵熠那番隐忍表白,季春雨至今仍能清楚记起,“莫非,他至今什么都没跟你说?”
李照临怔了一瞬,虽然季春雨没有挑明,但不知为何,他就是猜到了季春雨的意思。
“灵熠他没有说过,但我已经知道了。”在那个无底海的梦里。不过,以祝灵熠的性格,若不是梦,是绝对不会向他吐露一个字的。
但季春雨没有听明白,她微微皱眉,“所以,你选了白麟?”
“选?”
“白麟和祝家小子,二选一,不是么?”
李照临的眼底露出了疑惑之色,季春雨一看,便知眼前这人,谁都没有选。奇怪,以李照临的性子,如果没有选定白麟,又怎会与他有肌肤之亲,除非
“你……”季春雨不敢确定,但又找不出更好的理由,“你是不是觉得亏欠了白麟,所以,无论他索要什么,你都答应?”
李照临有些不解,“君子受人恩惠,自当图报,若我能做到”
“你能做到,就答应?!”季春雨被气笑了,“今日,他索取你的身体,你答应,明日,若他要你去死呢?你也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