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敲响了法槌:

“被诉讼方检方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辩护意见,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

被诉方席位上。

吕伟看着手中的材料证据,缓缓开口:

“针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正当防卫和非故意杀人,我方表示不认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指的当事人在遭遇到的严重危机自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过程中,而采取的防卫行为。”

“而在本案当中,齐丰手持刀具,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对方两人没有严重危害齐丰的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