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解释中,逃逸一般指的是主观上对于逃避犯罪责任的追究。

在此过程中,我方当事人意识紊乱,在执法方有记录表明,并且在第一时间赶回现场,进行自首,这证明了他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杀人潜逃的行为,逃避责任的故意。

而只是失去理智,进行的下意识行为。”

“更重要的是,根据检方的指控和证据表明,我方当事人身高178,对方两人的身高分别为172和175。

我方当事人由上而下的划过数刀,想要阻止对方的继续攻击。

这只是我方的正当防卫动作,并非刻意的结果,造成对方死亡是我方在正当防卫过程中情急之下的行为。”

“我方当事人并没有预见这个结果,其实施的过程完全是在一种强烈的防卫情绪下促成的。”

“从犯罪心理学上来说,这是一种正当防卫中的应激反应。

我方当事人是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导致了这一结果的出现。”

“所以,面对指控我方当事人故意杀人的控诉,不能成立!”

苏白说完,静静的望着吕伟。

第44章 你头铁?和执法方铁去吧!

庭审外,观看庭审直播的观众炸锅了。

“卧槽,感觉说的挺牛逼的样子,这是不是要胜诉了?支持!”

“支持+1!但是我想问的是,那个应急反应是什么,罗老师,能给我们讲解一下诉讼方的辩论嘛?”

“对啊!我想听听,想了解一下到底是什么意思!”

“罗老师给我们讲讲吧!”

.....

罗大翔听完苏白的庭审辩论,又看到评论区里面的评论,微微笑着点头:

“好,既然大家想听,那我就先讲讲这场庭审最关键的问题。”

“这场庭审关于双方的诉讼申请大家都已经听到了,这场庭审的关键点在于,齐丰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这也是诉讼方律师苏白在陈述的时候,一直强调,齐丰是正当防卫,而检方律师吕伟一直在否定,齐丰不是正当防卫的原因,因为这是这场辩论的核心要素。”

“刚才诉讼方苏律师的陈述,表明了一个观点,那就是齐丰不是故意犯罪,而是一种应激犯罪。”

“为什么诉讼方律师要从这个观点进行辩护?”

“原因是应激犯罪是指应付突发状态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就比如说这场案子。

按照诉讼方律师的表述。

齐丰是在一种强烈的自我防卫的情绪之下动手的,属于情感性犯罪,不属于故意犯罪。”

“如果这一点得到了审判长的判定,那么齐丰二审的判处有两个可能性。

第一个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个是防卫过当,认定犯罪的事实,但会从轻处罚。”

“不管怎么说,一旦成功判定这一点,这个案子最后齐丰都不会再判定为死刑。

但具体的情况,需要检方律师吕律师对于诉讼方律师的问题进行辩解,看辩解是否合理合法,能否推翻诉讼方律师的陈述。

通过这些审判长再进行最后的判定,相信林友平审判长能够给出一个合理合法的判定的。”

评论区留言:“那这个意思就是诉讼方律师在给对方挖坑呗?只要这个辩护点成立了,判定了,那么无论怎么样,齐丰都不会判定死刑?”

罗翔微微点头:“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但挖坑倒不至于。

吕律师应该也会有精彩的反驳观点,到时候还需要看诉讼方律师的当庭辩护,和审判长的倾向性。

这场庭审很精彩!咱们继续看吧!”

.....

庭审现场。

吕伟对视上苏白的目光微微皱眉。

咚!

审判长林友平听完苏白的辩护意见,简单查看了一眼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