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哪里许她从眼皮子底下逃跑,掉态掉声,没了往日的文雅气,嘴里诶诶两声冲过去抓住她的脚踝,往里拖拽:“你必须写!”

脚踝被抓住,明明一点也不疼,金鼠姑还是铺眉苫眼大叫一声:“救命啊,孽障大人要杀田螺姑娘了,救命啊。”

可是书房外无一人经过,她的求救声淹没在呼呼的风儿里。

被拖拽的那瞬间,金鼠姑的双手死死扒住门槛,立起眼睛来质问安时礼:“侬要杀死个同我做冤家噶?”

“不识字还没资格与我做冤家。”安时礼腾出一只手,将金鼠姑扒门的双手拉开,死活拉她到案前坐下,逼她拿起笔。

方才研的黑墨水是给金鼠姑用的,安时礼用红墨水写,让金鼠姑用饱沾黑墨水的笔描着他的字写。

安时礼在金鼠姑耳边轻语:“这是两个字混蛋,可别再写什么昆氵0。”

“我不要。”金鼠姑的右手被迫抓着笔,闹着脾气,迟迟不肯落下。

金鼠姑知道自己不认识字,但她觉得不识字也可在人间生存下来,胡玉酒也不认识多少字,在苏州里照样混得风生水起的。

“今日不学会这两个字没就有饭吃。”安时礼的态度强硬起来。

因为安时礼的语气加重,口中呼出来的气更热了,金鼠姑觉痒,又是嘿嘿笑了几声。

“不吃就不吃,我吃草去。”金鼠姑把笔放下,再次爬走,安时礼不是个好吃的果子,她决定要爬得远远的,再不来招惹他。

安时礼今次没有立刻上前去追,冷眼看她爬行了一段距离后才跟上去,抽出她竹篓里的竹子,一端凑进她的耳边,三个字三个字一停顿地道:“写完后,买新鞋。一只粉,一只蓝。绣桃花,缀珍珠。”

绣桃花又缀珍珠,甭提有多花里胡哨了,但金鼠姑觉得花里胡哨才时髦,半武也爬不动了,向前伸的右手默默收了回来,膝盖也往后撤,一直撤到案前:“真的吗?”

“真的。”安时礼下颌一抬,示意她拿起笔来,“写完这七十二个字,就去买鞋。”

“好吧,暂且信你一回。”金鼠姑如抓东西一样抓起笔,然后趴到地上去写。

金鼠姑握笔的姿势不对,描着写也容易描出界。

她是田螺,喜欢趴着、蜷缩着,安时礼平时看见了可以不管,但写字的时候这般姿势让他看不下去,几近两刻方才教会她如何坐,如何握笔,手腕如何运劲。

前两张顺朱儿写得还不顺手,许多个红色的混蛋都成了黑色的墨团,但写第三张顺朱儿的时候,字开始慢慢见形。

“不可着急,慢慢描之。”安时礼甚是满意,拿起一本书坐在窗边翻阅。

一张顺朱儿只有十二个字,但写一张就要半刻,这对第一次握笔写字的金鼠姑来说是件身心都痛苦的事儿,才写三张,手指酸痛皆废,可是为了要一只粉一只蓝的鞋子,她忍痛也要写完。

“混蛋,混蛋,混蛋……”写到最后一张,金鼠姑头昏眼花,嘴里默念着混蛋两个字才勉强提着精神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