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庞心蝶注定是不老实的。
曲歌近一坐下,她就大胆地坐在了曲歌近的腿上,曲歌近看她这样,就推开她要起身离开。
“曲叔叔,坐个腿而已,你干嘛高的这么紧张,你没被女人坐过腿?你可能连女人的腿都摸过无数双了。”庞心蝶搂着曲歌近的脖子,言行愈发的大胆,还想去摸曲歌近的下身。
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好家庭能教出的女儿,这么小的年纪,敢来摸男人的那个地方了。
她这教养和行径,和霍扉婷那种靠勾引男人赚钱的女人有什么两样?
曲歌近生气庞心蝶年纪这么小,不知道上哪儿学的这些。
曲歌近推开她,坚决要走了。
庞心蝶对自己的出格行为没有感到羞耻,她认为,喜欢一个人,就要表大出来,光是靠语言不够的,还是靠行动。
要像一只大老虎,扑倒对方。
庞心蝶也那么做了,在曲歌近神色慌张走到门边要离开时,她就扑了上去。
国外的饮食和国内不一样。
国外充足的肉蛋N供应和遗传自母亲身高的基因,让庞心蝶的发育优于国内同龄人,去年的身高才到曲歌近胸前,今年的身高都快赶上曲歌近了,她根本不费任何力气,垫起脚就拉着曲歌近亲上了。
曲歌近完全是能推开她的,在身高上不占优势,但在男女力量上,他作为一名男性,力量始终要胜于任何一名女X。
可庞心蝶亲上来,他没有选择推开她,但也没有接受她伸进嘴里的舌头,不主动与她亲吻,只享受被她亲吻的感觉。
精神上,他愉悦。
这缓解了他多日来的痛苦与煎熬,像注射了一针吗啡,全身肌肉都放松了。
当庞心蝶拖着他的手,放在了她的胸前,曲歌近碰到那触感,内心一惊,睁开了微醺的眼,一下就推开了庞心蝶。
“我们都喝醉了。”曲歌近红了耳朵,不敢看庞心蝶的眼睛,转身开门就走了。
如一个败北的逃兵,慌蹿出逃。
他越是这样拒绝,越激起了庞心蝶的征服欲。
庞心蝶认识很多的男人,他们无一不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缺点,只有曲歌近在她眼里是完美无缺的,他正义,温柔,善良,富有同情心。
从第一次在警局与他相遇,看到他带着一个被强奸的女孩来报警,庞心蝶就喜欢他了。
她就喜欢他身上别人所没有的那种东西,她就是被他吸引,即使年龄上有一段差距,但这不妨碍她想追上他,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
喜欢是具T化,也是抽象化。
庞心蝶在十二岁那年,喜欢上了一个隔壁班教地理的男老师,喜欢他的理由是有一次他跑完步后,身上散发出的汗水味令她着迷。
隔了一年,庞心蝶又不喜欢那个男老师了,她疯狂地喜欢上了学校吉他社某个组合的键盘手,喜欢他的原因是他有一双好看的手。
曲歌近是她喜欢的第三个男性。
喜欢他的理由是在警局看他的一眼,就抵得上万年了。
庞心蝶预感这次自己一定是遇到了毕生所爱。
同样有预感的曲歌近,改了航班,原本第二天下午飞回洙城的航班,被提前改到了第二天中午。
他马不停蹄想回到霍扉婷身边,他预感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早起后,一场暴雨迎接了他。
还好,雨下了一个多小时就停了,曲歌近收拾了一些在公寓里的旧物件放在行李箱,要把那些东西带回洙城的家。
正收拾,门铃就响了。
曲歌近通过猫眼洞,看见了外面站的人是谁。
“小蝶,我这里很乱,不方便你进来,我们有什么事,等我收拾好,我们去楼下咖啡馆谈。”
“曲叔叔,我想了一夜,认为昨晚你亲了我,就那样丢下我,也不给我一个交代,事情不明不白的,我们是应该好好谈一谈了,整理好我们之间的关系,我特地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