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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城摸了一下后背,那里有一道被划出的新伤,在他昏过去之前还在流血,现在也已经没了,虽说一年的时间可以让它愈合,但是一点痕迹也不留确实有些诡异了。

时零牵起他的手,在其手背上用利器用力划了一下,鲜血从痕中涌出,大滴血液缓慢地向外挤,一会后,血液流出的速度滞缓最终停住。

时零给他擦去血迹,他惊奇地发现手上没有任何伤痕的影子。

傅城:“这是……”

时零:“变异人极快的恢复能力。”

傅城突然想到了“孟恩和”,说道:“是像三号一样吗?”

虽然还是人形,但是却拥有变异人的特性。

时零看着他,说道:“不……你应该比他还要成功。”

傅城:“成功?什么意思。”

接下来时零淡淡地说出了足以让傅城感到认知颠覆的话,他道:“秦苛曾经有过三个实验体,我,二号,以及三号。”

“他想在这三者身上实现‘尸王’的特性。但是我和二号,都失败了,三号是最接近成功的一个。他可以控制指定群体的变异人,最大容量是十五个。于是三号一直被秦苛带在身边研究。”

“我是零号,掺杂了时一的基因。三号掺杂的是孟老爷的基因,而二号掺杂的是他们实验室一个研究员的。”

傅城静静地听着。到这里突然问道:“二号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