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铭以外的人的欢呼。
“我反对!”金钟铭的脸立即垮了下来。
“钟铭啊,你不知道。我们昨天接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代言,就是侨村炸鸡连锁店,而且是跟神话他们一起代言的!”林京燮离开了架子鼓,伸手揽住金钟铭炫耀起来。
金钟铭低头看了眼只有168的林京燮。说真的,对方那嚣张的脸实在是欠抽,只是摄像机前面他实在不好意思削对方的自尊罢了。
这个炸鸡连锁店的代言其实是金钟铭给他们介绍的。
前天上午他在家跟两个妹妹打游戏的时候,一个陌生人打来电话找他,要不是对方开头就提到朴明秀的名字,金钟铭肯定当成骚扰电话处理。对方自称是著名炸鸡连锁店侨村公司的总经理,说是看了金钟铭上周六吃炸鸡的镜头后感觉好不错,希望找金钟铭做代言,并且把价钱开到12亿五年。要知道以金钟铭现在不尴不尬的名气,这个数字还真的很不错。但是这个年限实在太长,食品代言的风险也大,真要是出了问题,按照韩国这边的行事作风,他这个代言人也得跟着下跪磕头。所以金钟铭就义正言辞的告诉对方:“我妹妹告诉我,如果这辈子我敢再吃炸鸡,她就再也不认我了!”并且主动地推荐了‘炸鸡头条’中的另一方当事人玫瑰旅馆乐队。
当然这件事要是在这里说出来,那就显得挟恩图报了。但是无论如何金钟铭今天都坚决不能再吃炸鸡了!真要是再来一次那样的男男猥琐喂食,估计就得做大龄剩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