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拿到更多的画幕。
不过吴某人没有太过分,至少都能保持在三成半以上。
若是东龙集团自己的片子,一般都会有四成半到五成的分成。
是以,在张新炎看来,他们提出要四成半,真不算过分。
这个时候,在内地,真正能赚钱,能赚大钱的电影,有多少?又有多少是由他们旗下公司出品的?
是以,双方就这个事情进行约谈,结果因为张新炎态度坚决,且他们也不太看好《红高梁》这部电影的票房,于是谈判便失败了。
票房不高,还要高分成,那院线方不是要喝西北风?
没有这么欺负人的不是?
而且,这个口子一开,将来其他电影厂也这么要求,这要是成为了惯例,又或者变成“依据”,那怎么办?
各地方院线这个时候很明智的选择了抱团,先拖一阵再说。
他们觉得,吴某人就是个商人,他还能硬气到哪里去?
吴某人得到张新炎的这个消息之后,想了良久。最后打了个电话回去,让他不要再管这事,“以后公司出品的影片,不要在那边上映了,全部销往海外,在海外发行,内地那边,全部出售录相带。”
张新炎一听这个,直接就傻眼了,“老板,不能这么干啊!内地这个时期虽然发展迅猛,可录相机这东西,对普通百姓来说,依然还是属于奢侈品行列,光卖录相带的话,能卖出多少钱来?咱们要真这么干,那不是和钱过不去吗?这得损失多少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