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奇怪的案发现场(2 / 2)

情况完好的几具尸体上发现所知,凶手采用的手法是“勒毙”,也就是受害者都是被勒死的。

但每个受害者被勒死之后,尸体都被凶手动了手脚!这也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

最远的那个死者只剩下骨头,在头盖骨上发现了一个被凿开的洞!这样的洞在另一具较早期的死者脑门上也发现了。其他尸体则各有不同部位缺损的情况,有的被挖眼,有的是割耳,割鼻,割舌头的,还有被剖开身体取走内脏的。

每一个死者身上失去的东西都不一样!手法相当诡异!

说道死者身上不见了脏器,当时有人怀疑是不是“贩卖人体器官”的团伙作案!当时就被王队否决了。且不说器官移植要配型,而且最好是活体。时间跨度这么大,取走的器官这么杂,显然就不是这回事。何况,耳朵鼻子能有什么用?还有脑袋上开个洞,有什么用?

这就不是一回事!

这手法,倒是让他想起当年跟老刑警一起查裴氏惨案的时候,从一位大学教授那儿听到的一个案子!

那是四十年前,七十年代的一个连环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