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3 / 4)

狼来了! 7713 字 1个月前

就越为难受。

一口又一口的诺丁山喝光杯子的红酒,酒杯刚刚搁在餐桌上她就听到来自于荣甄把话题扯到荣骏以前喜欢的女孩子类型上,荣骏喜欢长发女孩,荣骏清一色只和长发女孩交往。

“我认识他时是短发。”诺丁山说,这个时候她的思想已经有点飘了,这话带着类似于一点的挑衅心里。

说 实在的诺丁山一点都不喜欢荣甄,这个和她同岁的姑娘太吵闹了,而且一副活得没心没肺的模样,这样的荣甄对于男孩子们来说应该是纯真的代表,可在诺丁山看来 那是一种极为自私且自我典型性格,永远是“对不起我伤害到了你,可你得知道我是无意的所以我不需要负上任何责任。”

而且,还有更重要的是,这个女孩有一个绰号,小狐狸。

程迭戈,秦越的小狐狸。

omg!听完诺丁山的话之后荣甄叫了出来,一副被食物咽到的模样。

诺丁山比了比那时和荣骏遇到时她的头发长度,当时她头发长度也不过及到耳边而已,看着荣甄诺丁山说着:“那时,阿骏就那样追着短发的我从苏格兰追到柏林。”

之后,荣甄因为诺丁山的话把荣骏调侃了一番,荣甄一边说着目光一边在她的胸部巡视着,意思很明显。

于是,诺丁山又想起那时在notting hill受到的窝囊气,她朝着荣甄挺了挺胸:嗯,再怎么也比你大,而且绝对不是你那时说的那样胸大无脑。

关于头发这个话题一直保持着沉默的程迭戈很忽然的开口“可你现在还不是留了长发。”

程迭戈说的那句话的口气细听下去就可以听出了嘲讽的意味,大约就是你最终还不是因为某个人的爱好留了长发。

“所以,我现在更爱她了。”荣骏的回答很坦白:“因为她为了我留了长发这一点所以我更爱她了。”

的确是,随着对荣骏日渐深重的愧疚感诺丁山留起了荣骏喜欢的长发,穿了他喜欢的衣服款式。

荣骏满怀欢喜继续说着:“而且诺丁山留长发的模样比留短发时更漂亮。”

“我倒是觉得她的脸型更适合短发。”程迭戈说这话时的口气真是像及了随便说说的那种语调。

程迭戈的话让荣骏手撑在餐桌桌面上笑,他一边笑着一边说着:“程迭戈,那是因为你没有看到诺丁山留短发时的模样。”

餐桌传来了闷闷的一声,那是程迭戈手掌落在餐桌上的声音,那一下显得有点突兀,刚刚其乐融融的气氛也仿佛因为那一下气氛莫名其妙的变得骤然紧张了起来。

伴随着那一下的是程迭戈搁在一边的手机响起,他站起来和大家做了一个我去接收机暂时失陪一下的手势。

程迭戈离开之后荣骏依然还在继续他的话题,不过倾诉对象换成自己的双胞胎妹妹,他如是说着:“荣甄,如果你见到留着短发的诺丁山,然后把她那时的样子和她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话你也许会怀疑她的性别。”

这个笨男人,还真的一点花言巧语都不会说,不过好在自打程迭戈离开之后荣甄出现了极为心不在焉的样子,所以她没有把荣骏的话放在心上。

好长一会时间过去,程迭戈依然没有回到他的座位来,诺丁山今晚的酒喝得不少,荣骏和荣甄依然在斗嘴。

离开座位诺丁山来到荣骏身边告诉她想先回去休息。

诺丁山要回到自己的房间就必须经过程迭戈的书房,即使她的脚步已经压得很低了,可在她经过书房时那扇门还是打开了。

程迭戈半靠在书房门框上看着提着裙摆做蹑手蹑脚状的她。

随着打开的书房门诺丁山闻到了若有若无的辛辣味,确认那股辛辣味为烟草味道时诺丁山不自觉的皱起眉头。

程迭戈的目光落在她提前的裙摆上:“阿骏喜欢穿长裙的女孩。”

他话里头的意思诺丁山明白,无非是因为荣骏喜欢穿长裙的女孩所以她就投其所好。

诺丁山放下裙摆,直起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