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就一定要做到。妹妹,相府现在人太少了,你会从相府出嫁,所以我要开始召家丁了,不然的话,你出嫁时的场面不够大——”
召家丁?
陶然儿挑了挑眉。
王思明说道:“是呀,妹妹,你有所不知,因为之前相府没有人住,再加上大部分家仆都找不回来了,所以人手不够,现在你住在相府,这些人侍候你一个人是够了,但是结婚之前有很多事情要做,人手明显不够了,因此,我会叫人到长安城的市面上去召家丁,你放心,家丁的工作,我一定会亲自督办,严格把关,一定找体体面面,干净勤快的人回来,妹妹,你不用管,你就放心地等着嫁给我吧——”
王思明微笑着,深情地凝视着陶然儿。
陶然儿闭上眼睛,她也不想管那么多了,总之,她现在又多了一份逃生的希望,她唯一的心愿,就是李信志知道她要嫁给王思明的消息时,不要心碎难过,因为一切都是假的!
江东的孙赫武因为一个人带着五百个轻骑兵,一路风驰电聘地赶路,如同疾风,仿佛闪电,只用了十天不到的时候,就到了长安城。
他让自己的手下在城外找个地方住了下来,然后自己扮作平头百姓,晃晃悠悠地进了城。
孙赫武很有演技,扮什么像什么,简直就是戏精。之前,为了绑架陶然儿,在江南临安城扮作叫化子没人发现,所以这一次,他扮作进城的乡下百姓,也没有人发觉他是江东的帝君。
再加上他面相丑陋,长得一张北大荒农民的脸,所以压根不会相人注意,继而起疑。
孙赫武这一次之所以扮作乡下的农民,穿着深蓝色的粗布短打衣服,腰间挂着镰刀,脚下一双草鞋,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曾经和陶然儿在狮虎城的郊外农村隐居过一阵子。
对于那美好的时光,他很是怀念,此生此世,对于他来说,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陶然儿在农村隐居那半个月,此生此世,对于他来说,他依恋的身份,无非就是他用心作一个农夫,陪伴在陶然儿身边的日子。
那一段美好的时光,如今回忆起来,简直就像掉进了蜜罐里。
再加上当了半个月的农民,对于农民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他都烂熟于心,因此扮演起来,毫不费力,他简直就是一个百分百的农民吧。
因此,孙赫武很轻易地进了城。
他将两只手负在身后,嘴里嚼着草根,在车如流水马如龙的长安街头,拘谨慌张地东张西望,如同一个刚刚进城,没见过世面的乡下汉子。
世事就是如此的富有戏剧性,当年,李信志与陶然儿初见,李信志也是扮作农民,他与孙赫武最大的区别就是,李信志是一个俊美的农民,而孙赫武是一个无比丑陋的农民。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又穷又丑,简直没有活路,因此,孙赫武走在长安街头,那些年轻的姑娘太太,看到他,立马避之唯恐不及。
她们躲避的神情动作,如同锋利的刀子,对孙赫武来说,是极大的伤害。
孙赫武脸上浮起冷笑,他丑陋了很多年,自然明白那些女人远离他的原因。
孙赫武的自尊心再次受到深深的伤害,这个世上,只有陶然儿,不会因为他长得丑陋 ,远离他,看不起他。
孙赫武想起陶然儿说的“王爷相貌洪伟,异于常人——”
他心中温暖。
因为一句话,爱上一个人。
长安的街头真是热闹非凡,到处都是热闹的人群,进城的人如同过江之鲫,他缓慢地走在闹市街头,感觉摩肩擦踵,孙赫武虽然长得难看,但是身高很高,将近两米的巨人身高,让他可以在上空呼吸着新鲜空气,也能让他可以比一般人看得更远。
他如同一只长颈鹿一般,站在人群中东张西望,想打听相府的地址,然后寻找机会潜入相府,找到陶然儿。
孙赫武内心打定主意,看到一个年轻的男子匆匆地迎面走来,立马拦住他,脸上堆满笑,对年轻小伙说道:“喂,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