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民国好好学习生活 第369节(3 / 6)

,平常看着就是凡人,却突然变成一个多手多足的飞蜈蚣,他就像鲨鱼吃小鱼虾米一样,腹节上亮出好多只眼睛,许多眼睛中激射出金光万道,把那些小土狗子瞬间射死,土狗子怪也被道士打落在地……”

三哥费解地看着珍卿:“怎么会是飞蜈蚣,有什么典故吗?”珍卿撑着脸曼声解释:“小时候看《西游记》,蜘蛛精有个蜈蚣精师兄,那蜈蚣精肋下有千只眼,所以也叫多目怪,身上千眼能射出万道金光,连孙悟空都对付不了。梦里的材料大约从这里来。”

听到这里,陆浩云垂眸微笑。不得不说,有的人天生就该做文学家,一个梦境竟能如此起承转合,悲喜跌宕,以至于明知是假的,他竟然有几丝感动。

其实,最后的情节是珍卿瞎编的,她没法跟三哥解释,梦里的杜太爷其实不是蜈蚣精,他是站房顶上高举一根棒棒,喊两声什么咒语,穿上制服他就变成了奥特曼,然后一念“biubiu,biubiu,biubiubiu”,满目白亮激射的光线,映得整个天地亮如白昼,所有人都不能迎视,大大小小的土狗子就都嗝屁了。

……

珍卿讲完却微微有点黯然,三哥询问缘故,珍卿幽幽地说道:“梦里的我是凡人,爷爷却是螳螂精,连梦也要应和现实,我的潜意识里什么都有。”连心结也暗含在里头。不过她不会再钻牛角尖,不过白感叹一下。

陆三哥耐心地劝慰他:“你太多愁善感,你为什么不想,也许是祖父一直护佑你,你的潜意识觉得他很强大,梦里梦外都能护你无虞,所以你的故事是这样。”

珍卿一听恍然有悟,感觉自己是钻牛角尖了。陆浩云又笑着提建议:“这个故事很有童心,不妨写成童话故事。情节完备不用太费脑子。”

三哥太为她的智慧感动。一个人的心灵若无限丰富,外在的物质与形式对他确实不重要。在淡薄名利这一点上,陆浩云自愧是不如小妹。一场婚礼就让她如此困扰,看来他们结婚以后,应该尽量保护她文人的秉性,避免外界对她的无谓干扰。

梦里的故事讲述议论完了,三哥忽从衣服荷包里掏出一个紫色丝绒盒子。好家伙,在白昼天光的散射下,盒中的物品似是千面折光,璀璨得叫人不能迎视。三哥于是起身将窗帘拉上,珍卿捧着那紫色丝绒盒子,仔细观赏里头精美的红宝石戒指:一颗异常圆润剔透的红宝石,在微暗的自然光中,散发着幽谧温润的红光,红宝石被一圈细小的圆钻拱卫着,白钻提亮红宝石微暗的光色,红宝石收敛钻石太过夺目的锋芒,如此搭配正是相得益彰。

三哥叫珍卿把戒指戴到无名指看,尺寸不合适还能拿去改。珍卿戴上去仔细端详感受,三哥也拿起她手指细看,两人相视而笑:“正好合适。”

三哥揽着她解释说:“那年我从欧洲回国,妈妈发电报给我,说陆家叫我准备聘礼,回国之后即刻完婚,那时候聘礼流行金银翡翠,我觉得全是陈腐俗气。经过port said看岸上有人兜售红宝石,莫名就喜欢上。红宝石乍看炽烈醒目 ,其实光华内蕴、沉静安详,我花光积蓄买了一大袋子,想将来若得遇良缘,定用它们装点我的新娘子。”

珍卿的手虽瘦但嫩白,戒指与手相得益彰,陆浩云把他戴着戒的手也伸出,三哥的红宝石戒指设计简单,但他的手与戒指也都好看。他们头挨头手并手,亲昵地欣赏一会儿,珍卿煞风景地嘟囔一句:“三哥,好看是好看,可这么醒目的婚戒,容易招贼惦记,恐怕不宜常常戴着啊。”

三哥好笑地捏她的脸,他当然知道太醒目不好,无奈解释道:“小妹,这是我的少年梦想,一念及要结婚,便觉仪式上非得有它不可。平常带的戒指,我打了金银玉三对,简单朴素,不会引人注意,平常就戴这些。不过,金不可常常贴身,还是少戴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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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卿和三哥婚礼前两日,《宁报》登陆先生、杜小姐的结婚启事,从早至晚发展成现象极传播。

这则结婚启事是这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