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台、刑部、大理寺三司会审的制度。但凡牵涉到人命的重大官司,各州府县衙门审结后,需将供案文书送至三司复审,复审通过,依照大周律法论刑。 与三司衙门事务繁多,除非是由圣上或上封亲自下令督办的案子,地方州县报上来的案子,从复审到下达公文,有时甚至需要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