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
农历三月底的时候,家明迎来了十一岁的生日。他自己倒是没什么感觉,灵静用攒下的钱来买了一个收音机送给他时,他才反应过来。一向欺负他的柳MM则是送了一根棒球棒给他,贵是贵,却足以显出其剽悍的性格来——两个女孩子都是不会打棒球的,在柳MM心中,球棒的作用估计也就是用来打架。
日子就这样一派悠闲地过去。灵静的性格看似洒脱,实际上很黏人,在家在学校都习惯了以“姐姐”的身份来照顾家明,但看在旁人眼中,自然只是当家明是灵静的跟屁虫。当然,某些时候也会因为一些小事冷战一番,譬如说有一次灵静在学校跟人吵架,被骂成是“男人婆,以后嫁不出去”,正好柳MM路过,将那人狠狠地打了一顿。不打还好,打了之后小灵静反而难过起来,那天傍晚在城郊的小草坡上沮丧了好一会儿。家明陪在她身边,看夕阳落下。
“我就是男人婆怎么了?我就是喜欢打人怎么了?作业不交还说别人,我明天一定要告诉老师……”
她红着眼眶在那边嘟囔半天。家明则只是静静地听着,偶尔插上一句:“要不然我明天帮你打他一顿?”
灵静破涕为笑道:“家明你又不会打架的,要打沙沙都已经帮我打了。”
“是啊,沙沙那样的才叫做男人婆呢,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