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第三年。
我留在了北狄王宠妃的身边。
为找机会杀掉北狄王,我成为了一条听话的狗。
学狗叫,学狗捡骨头,学狗作揖……
每每如此,总能逗得年迈的北狄王,拥着妆容精致的宠妃放声大笑。
我则恭敬跪在地上,安静注视着宠妃头上那支摆动的骨簪。
那支骨簪,由淑娘娘的脊骨做成。
北狄建国的第二年。
主张屠杀苍梧六州的枢密使,死在了自己的宅院里。
整颗心被掏了出来,血流了一地。
没有人知道,那个洁净如白梅,眉眼温婉的女子,是如何做到的。
也是那一年,无数被奴役的南唐人开始反抗起来。
在惨绝人寰的屠杀镇压中。
血流成河的苍梧六州,重新升起南唐的战旗。
我的淑娘娘。
南唐观文殿大学士林延年之女林琅禾。
以女子之身,换来了南唐的一束光。
可那挺直不屈的脊骨,却被制成精美的骨簪,被北狄王用来取悦最宠爱的女人。
而那个女人。
就是陵都沦陷时,曾被父皇亲手推出去的贵妃娘娘。
北狄王宠她。
天南地北的宝物,只要她想要,他便想办法为她寻来。
更何况一个用来解气逗乐的亡国公主。
是以,我在她身边一待就是两年。
两年很短,却能改变很多事情。
比如,重新独立的苍梧六州,于北狄疯狂围剿中屹立不倒,各地起义军纷纷前往投靠。
再比如,阴险凶残的北狄王,自诩丰功伟绩,已逐渐被狂妄和酒色掏空了身体。
整整两年,我一直寻找杀掉这匹草原狼王的机会。
直到亡国第五年。
已经十四岁的我,终于有机会服侍北狄王和贵妃用晚膳。
不等布菜,年迈的北狄王阴恻恻笑了出来:
「都说南唐皇后是第一美人,嫩得出水,可惜本王还没尝过。」
接着,他那道浑浊贪婪的目光落在我身上。
「这南唐公主的左脸虽毁,可这几年愈发像她母亲了。」
听到北狄王的话,贵妃笑了。
可北狄王一走,一记恶狠狠的巴掌,便落在我的脸上。
在所有奴婢的注视下,一把匕首丢在我的膝前。
「贱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盘算什么!想给本宫当狗,就亲手划烂自己的脸!」
她轻轻俯下身子,眼里是深刻的恨意。
「我倒要看看,我们南唐公主的脊骨,究竟被踩碎了多少!」
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近。
近到我能看清她头上那根骨簪的纹路。
近到我有足够把握出手,用那把匕首要了她的命。
可我没有。
北狄王没死,我那卖国求荣的父皇没死。
十四岁的李长乐,只能再次做回了听话的狗。
冰凉刀尖触碰脸颊的那刻。
贵妃想到什么,突然咯咯笑出声来。
她捏过我的下巴,抬手指向远处练武场的北狄士兵们。
「李长乐,本宫突然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