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第三年。

我留在了北狄王宠妃的身边。

为找机会杀掉北狄王,我成为了一条听话的狗。

学狗叫,学狗捡骨头,学狗作揖……

每每如此,总能逗得年迈的北狄王,拥着妆容精致的宠妃放声大笑。

我则恭敬跪在地上,安静注视着宠妃头上那支摆动的骨簪。

那支骨簪,由淑娘娘的脊骨做成。

北狄建国的第二年。

主张屠杀苍梧六州的枢密使,死在了自己的宅院里。

整颗心被掏了出来,血流了一地。

没有人知道,那个洁净如白梅,眉眼温婉的女子,是如何做到的。

也是那一年,无数被奴役的南唐人开始反抗起来。

在惨绝人寰的屠杀镇压中。

血流成河的苍梧六州,重新升起南唐的战旗。

我的淑娘娘。

南唐观文殿大学士林延年之女林琅禾。

以女子之身,换来了南唐的一束光。

可那挺直不屈的脊骨,却被制成精美的骨簪,被北狄王用来取悦最宠爱的女人。

而那个女人。

就是陵都沦陷时,曾被父皇亲手推出去的贵妃娘娘。

北狄王宠她。

天南地北的宝物,只要她想要,他便想办法为她寻来。

更何况一个用来解气逗乐的亡国公主。

是以,我在她身边一待就是两年。

两年很短,却能改变很多事情。

比如,重新独立的苍梧六州,于北狄疯狂围剿中屹立不倒,各地起义军纷纷前往投靠。

再比如,阴险凶残的北狄王,自诩丰功伟绩,已逐渐被狂妄和酒色掏空了身体。

整整两年,我一直寻找杀掉这匹草原狼王的机会。

直到亡国第五年。

已经十四岁的我,终于有机会服侍北狄王和贵妃用晚膳。

不等布菜,年迈的北狄王阴恻恻笑了出来:

「都说南唐皇后是第一美人,嫩得出水,可惜本王还没尝过。」

接着,他那道浑浊贪婪的目光落在我身上。

「这南唐公主的左脸虽毁,可这几年愈发像她母亲了。」

听到北狄王的话,贵妃笑了。

可北狄王一走,一记恶狠狠的巴掌,便落在我的脸上。

在所有奴婢的注视下,一把匕首丢在我的膝前。

「贱人,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盘算什么!想给本宫当狗,就亲手划烂自己的脸!」

她轻轻俯下身子,眼里是深刻的恨意。

「我倒要看看,我们南唐公主的脊骨,究竟被踩碎了多少!」

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近。

近到我能看清她头上那根骨簪的纹路。

近到我有足够把握出手,用那把匕首要了她的命。

可我没有。

北狄王没死,我那卖国求荣的父皇没死。

十四岁的李长乐,只能再次做回了听话的狗。

冰凉刀尖触碰脸颊的那刻。

贵妃想到什么,突然咯咯笑出声来。

她捏过我的下巴,抬手指向远处练武场的北狄士兵们。

「李长乐,本宫突然后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