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在手里,走了一段路之后才发现自己这样看上去有点傻。他捏着这支玫瑰在原地转了一圈,意识到很多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都会往他看上一眼或者说,往他手中的玫瑰看上一眼而这些人当中大部分都是成双成对勾肩搭背的。

程然捏着花,有一瞬间想把它直接扔了。

但这玫瑰虽普通,却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颜色也是很纯正的红。程然舍不得做出糟践鲜花这种事,也没那么厚脸皮路上随意拉个人送了,带刺的茎抓在手里,不知所措。

他原本是出校园买晚饭的营地待久了的两大后遗症:一是吃惯了厨师奶奶们量大又美味的食物,一回学校便再也吃不惯食堂卖相不好味道一般的昂贵食物;二是习惯了脚边总有一大坨毛茸茸的东西拱来拱去,馒头回家之后便觉寂寞,整天琢磨着让罗一成多把馒头拐来遛遛。但不知为何,从营地回来,罗一成似乎更忙了,话也更少了,他这么琢磨了半天也只是被罗一成言简意赅地拒绝,说馒头出来遛一次他得大洗一次,烦得很。

馒头拐不过来,改善伙食还是能自己做决定的。于是这天他逮了个空闲横跨校园去打包想了很久的三文鱼拌饭,没想到路上就这么突然地被人塞了枝玫瑰。

程然琢磨了半天,觉得还是拿回去霍霍孤寡室友罗一成比较合适。

来呀~互相伤害呀~

也不知道会不会把罗一成气得把他拎起来揍一顿。

但是打包完饭站在街边一抬头,看到某幢十分眼熟的建筑物时,他忽然又改了主意。

他决定去霍霍猫哥。

不,不是霍霍,就是想把这枝玫瑰给猫哥。

或者说当个神秘快递员,把花别在他门上。

因为他也不知道猫哥这时候会不会在602里。

他一开始把玫瑰整整齐齐横在门口的防水台上,直起腰后看了一会儿,又捡起来把它别在门把手上。别了半天都没别好,又跑下楼开始折腾把花丢在信箱里。这么弄了老半天,他忽然叹了口气把已经塞进信箱一大半的玫瑰又扒拉了出来,捏在手里靠在楼边的树上,给猫哥拨了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