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蒸二十分钟后,白花花、香喷喷的馒头便出锅了。

看着造型各异,却十分漂亮的馒头,孙厨娘感到十分新奇,从没见过如此暄软的吃食。

这造型也十分好看,孙厨娘都有些舍不得下嘴了。

孙厨娘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立马眼前一亮,赞不绝口道:“这馒头又软又香,好吃!”

厨房里的众人闻到馒头的香味,也都围过来,看到一个个好看的馒头,都有些爱不释手,这卖相也太好了。

这时杨老板说道:“你们也都尝尝。”

众人一听,纷纷拿起馒头,的确比平时吃的主食好吃,尤其是带糖的馒头,格外美味。

周云礼还告诉孙厨娘,包子也可以用这个面皮包,还可以包豆馅。

等孙厨娘自己蒸了一锅馒头,一锅包子以后,周云礼才告辞离开。

见爹娘没有来接他,肯定是还没卖完,于是他便往码头的方向走去。

走到无人的小巷子里,周云礼在商城买了三十斤面粉,五斤红糖,又买了五斤肉,全部放进背篓里。

路过卖肉的摊子,又花十文钱买了一大堆排骨。

商城里的排骨要比这里贵,这里可能是觉得排骨肉少,又全是瘦肉,所以基本都是半买半送的。

像周云礼这样专门来买排骨的人基本没有,所以卖猪肉的老板特意多给了好几根。

全部都装好后,周云礼才高兴的往码头走去,今晚他要吃排骨。

第 25章 偶遇同窗

周云礼背上背着竹篓,前面挎着小布包,这一背篓的东西可真不轻,就他这小身板,得弯着腰才能行走,不然,他都怕背篓太重,会把他撅个倒仰。

可又不能等到了码头再买,那里人来人往,可没有地方让他打掩护,一下子凭空出现这么多东西,他肯定会被当作妖怪烧死,这古人大多都信奉鬼神,还是不要冒险的好。

此时太阳正毒,周云礼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她背着背篓艰难的向前行走着,突然一道声音传来,还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不是周云礼吗?不在书院读书,怎么穿这么寒酸,还在这里做苦力?”

听到声音,周云礼觉得有些耳熟,却又想不起来在哪听过,于是他抬起头,不过背脊还是弯着的,因为他怕来个倒栽葱。

看到面前的几人,都是和他差不多的年纪,各个身着长衫,刚刚说话的少年更是一身青色锦缎,头戴金冠,腰别玉佩,手里拿着一把折扇扇着风,脚踩白色祥云靴,就差把有钱两个字写在脑门上了。

周云礼也在记忆里找到了有关这些人的记忆。

这些人都是和他在一个书院里读书的同窗,为首的是县城首富家的公子,叫梁玉,家里的钱怕是八辈子加起来都花不完,难怪穿金戴银的。

其他人都是他的小跟班,分别是钱多源,赵喻之,季鸿允,江兴和,原主在书院的时候就看不惯这几人,每次见到他们都会冷嘲热讽一顿,偏偏这几人的家庭条件都比原主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就连条件最差的江兴和家里都是开布庄的,他们几人都是因为家里的生意有交集,所以才玩到一起的。

几人虽都是富贵人家的公子,不过性格都挺好的,人也不坏,不然就原主那欺软怕硬,自私自利,张嘴就骂人的样子,早就被人家收拾的渣都不剩了。

可记忆里,这几人每次都是气愤的甩袖离开,应该是不愿和他一般计较,偏偏原主还觉得人家是怕了他,想想还挺可笑的。

知道他们几人都不是坏人,估计这次也就是在大街上看到他,就想着来嘲讽一下,谁叫原主每次都嘴欠的去招惹人家,人家想出出气也没什么。

于是周云礼笑着说道:“这个时辰你们怎么不在书院?不会是逃课出来的吧?”

“胡说,我们才不会逃课呢,今日是休沐的日子。”

周云礼看过去,是一个穿着宝蓝色长衫的公子,正是钱多源。

“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