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钱吗!哥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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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瑟琳很忙碌,虽然没有国家了?,但皇储还?是身份高贵的皇室,她要去走?访纽约的俄罗斯人聚居区。俄罗斯人也算是挺抱团的,只是来得晚了?,人数也较少,没有什么大社区可供他们占据,只能分散开,形成若干个小聚居区。

俄罗斯black帮也迅速崛起,成为不输爱尔兰black帮、华人black帮的存在。要论心狠手辣,几?个族群black帮都不遑多让,华人black帮则以对自己人也十分狠辣出名。

新?英格兰地区的华人black帮以洪门?致公堂为首,大本营在波士顿,富兰克林·罗斯福还?是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小年轻的时候,就在致公堂任法律顾问。

也很微妙。

凯瑟琳自诩是个独行侠,她现在的白皮不允许她向致公堂靠拢,但也不是太想用俄国black帮,俄国人办事总是太粗糙,不够精细,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她让费利克斯执行B计划,不愿意?自己亲自出头,是为了?绝对避免将来东窗事发牵连到她身上。如果真的计划暴露,对方最多追查到费利克斯,费利克斯不会出卖她。

其实就算她真被费利克斯供出来了,也没什么好害怕的,就一直待在美国好啦。偌大国度,藏她一个人还是非常容易的。

走?访俄罗斯人的聚居区,让她看到许多过得很糟糕的臣民,女人沦落风尘,男人只能去当个打手,孩童小小年纪就在街头讨生活,当小扒手、擦皮鞋、送报纸。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些群众的谋生能力太差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