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3)

明朗想自己可能真的是个薄情的人,处理杜云的后事时他甚至不怎么难过,相反的,他甚至有一丝怨恨,杜云这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他怎么能忍心抛下他的儿子,他怎么能忍心把一切都丢给自己。

杜云忘了,明朗才十九岁,也不过是个大孩子。

真的好喜欢我家明朗啊,希望大家也喜欢他,他超级好超级甜嘤嘤嘤

本章彩蛋是夫夫相性一百问的后50问,老司机和小痴汉实力对飙车速( ′???`)

有的小可爱说朗朗是不是喜欢杜云,答案是否定的!他从来从来从来没有喜欢过杜云!一毛钱都没有!如果我写的容易被误会那是我的锅(????)但是朗朗真的没有喜欢过杜云,他这辈子唯一喜欢的人只有他家小崽子

明朗对杜云的态度,在杜云还活着的时候,那就是过命的兄弟,他养杜若风一方面是因为这是兄弟之托,另一方面是出于对杜若风本人的喜爱

杜云自杀以后明朗对他的感情比较复杂,有一点怨恨吧,气他扔了杜若风这么好的孩子,也气他把原本和明朗无关的责任都强加在他身上

总之没有爱情就对了,小可爱们不要误会啦,明爸爸从来只有喜欢他的宝宝,也绝对没有把他当做杜云的替代品什么的,事实上他恨不得揍死杜云

☆、03.我家宝宝全天下最可爱,小崽子童年二三事(彩蛋是明朗朗年轻的时候第一次涨奶)

明朗觉得他家小崽子是天底下最可爱的小孩儿。

杜若风刚出生的时候也像大多数婴儿一样,又瘦又小又红,像个没毛的小猴崽子。当时杜云正趴在楚风身上哭得肝肠寸断,护士把裹着小崽子的襁褓放进明朗怀里的时候他吓得连动都不敢动一下,两只胳膊僵硬得像冰棍。

当时明朗只觉得这小家伙可真丑。

杜云活在愁云惨淡中时,明朗不可避免地代替他照顾起了小崽子。当杜若风第一次冲他咯咯地笑的时候,明朗忽然觉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其实这小家伙还蛮可爱的。

明朗抱着杜若风去请教家里有孩子的女员工,小孩子该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这些事情他都去学。不过明朗到底还是个懒人,当杜若风第N次把喝进去的奶粉吐得他浑身都是的时候,明朗毅然决然地解开了自己的衣襟。

喂奶是个很不舒服的事儿。

明朗虽然长了副爷们身板,但皮肤却光滑娇贵得很。他每天穿一件特制的背心把奶子裹起来就已经非常难受了,两团肥硕柔软的乳肉被生生挤平,安放在极其狭窄的空间内,那滋味可想而知。解开背心时常能看到胸前被蹭破皮,特别是两只粉红娇嫩的奶尖儿,总是红肿的。

平日红肿也就罢了,再加上一个吃奶的小祖宗恨不得时时刻刻含着他的奶尖儿吮吸,明朗受的罪可比一般哺乳期的妈妈们还要多。

但是一看到小崽子窝在他怀里幸福满足的表情,明朗又觉得疼就疼呗,谁让他家小崽子可爱呢。一直到了杜若风长牙可以吃辅食的时候明朗才终于得救了,但那对原本娇小粉嫩的奶尖儿已经变成了肥润成熟的红果。

自从小崽子吃上了合胃口的奶,原本瘦瘦小小的身体就迅速长起来,活脱脱一个白白胖胖肥肥软软的肉团子,眨巴着两只大眼睛,张着红彤彤的小嘴,可爱到谁看了都想亲一口。

不过有这个殊荣的人当然也只有明朗了。

杜若风还不会走路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窝在明朗怀里的,白天窝在他怀里吃奶,晚上也非要把小脸儿埋在柔软的奶子中间睡觉,楚风怀孕时买的摇篮和婴儿床竟然几乎没用过。

小崽子每天除了吃奶就是躺在明朗怀里自娱自乐,吐泡泡玩舌头啃手指,红润的小嘴儿永远沾着擦都擦不干的口水。明朗不管他啃手指吐舌头,反而觉得他这样可爱得很,总是忍不住在他嘴上亲亲又在脸上亲亲,一点也不嫌弃小崽子的口水,而小崽子总是报以咯咯的笑声。

明朗对杜若风的感情很复杂,虽然出门时为了方便会说这是他儿子,但私底下却不喜欢自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