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里在座的都是公安系统的实战者,对理论研究并不擅长,姜凌这段话理论性太强,听得大家一头雾水。

李振良抬手挠了挠脑袋:“小姜,你能不能讲得通俗易懂点?”

周伟也跟着说:“是啊,我也有点听不懂。”

即使是学过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刘浩然,也感觉姜凌的话太过晦涩:“外国人写的东西,翻译过来实在是难懂。要不你还是结合案子来说吧,这样好理解点。”

应松茂倒是听明白了:“根据犯罪人的行为方式来推断他的心理特点,是不是这个意思?”

姜凌点头:“对!心理画像不是真的画出一个人,而是根据我们手中的线索,对案犯进行描述。包括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社会特点、犯罪经历等。”

一边说话,姜凌一边在白板上写下生理、心理、社会、犯罪经历这四个字。

“刚才应队已经通过物证技术锁定了案犯身高145厘米以下、瘦弱力气小、没有偷盗经验。使用发夹作案。”

“接下来,我要开始对案犯进行心理画像。”

姜凌停顿片刻,观察大家的反应。

众人都点头。

“这我听明白了,说是画像,其实并不是真的画,而是说出来。”

“说得越详细,越容易找出案犯。”

“小姜那你继续说,我都记着呢。”

姜凌拿出第一份档案。

“这是发生于1992年11月的自行车铃铛失窃案,也是案犯首次作案,案发地为纺织厂。刚才我们讨论过,首次作案一般都选择距家较近的地方,但这起案子不一样,在11起系列案中,第一次案发地距家最远。”

刚才被魏长锋等人打断的讨论终于回归正轨,李振良大脑运转速度飞快:“有没有可能,她那天恰好在纺织厂附近,顺手偷了个铃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