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将人给劫走了。至于大人所说的那位闻溪姑娘,贫僧离开肃州之时,正巧遇着了前往肃州接她的人,那些人若贫僧没猜错,应该是官府的人。”

顾长晋眉头微蹙:“那面上带疤的人是谁?又是何人将她劫走?”

“那妇人姓丁,乃太原人氏,原是大同府白坪山上一家道观的烧火婆子。”玄策淡声道:“一个月前,她离开白坪山,前往肃州。恰巧那几日丹朱县主正在捉拿潜入肃州的鞑靼细作,那几名细作为了脱困便挟持了丁氏。贫僧出手救了她。丁氏很怕被人瞧见她的脸,一获救便匆匆离开,不想第二日丁氏竟跑来求贫僧护她到上京。”

“可知她因何要来上京?”

“她要来打听一桩发生在肃州的杀夫案,”玄策抬眸望着顾长晋,“经手那案子的县令顾大人也认识。”

顾长晋挑眉,“你是说管大人?”

他口中所说的“管大人”便是嘉佑一十八年与他一同告御状的探花郎管少惟。提起管少惟,顾长晋便想起了前几日宫人们津津乐道的一桩案子。

那案子大抵就是玄策说的“杀夫案”。

这案子的被告乃肃州一名妙龄女子陈梅,原告便是她名义上的丈夫钱大。钱大是当地出了名的老光棍,成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陈梅的叔叔为了几十两银子的彩礼,不顾陈梅的意愿,强行将陈梅许配给了钱大。

二人拜堂成亲那日,陈梅拿剪子刺伤了钱大,之后便去了衙门自首。

“正是他。这桩杀夫案,管县令原是判陈氏与钱大的婚约无效,不能以‘杀夫罪’定案。只这案子上呈到知府手中时,那知府却以谋害亲夫的罪名,改判陈梅斩首之刑。管县令不服,将这案子呈交到刑部来。”

顾长晋沉吟道:“丁氏与这桩案子有何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