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1 / 2)

肉档老板先切五花肉,京墨吩咐道:“有两斤分开装。”这是给南星的。

“好嘞。”肉档老板手脚麻利地剁断排骨。

切好肉好,又问京墨:“猪蹄可要帮您剁开?”

“那就麻烦你了。”他家没有砍刀,要剁开全是骨头的猪蹄也不容易。

肉档老板用小的杀猪刀固定住猪蹄,提起大砍刀哐哐一顿操作,猪蹄就一分为二了。

都弄好之后,又将猪棒骨给敲断,这才分类装称。

“...猪蹄刚好是四斤半,猪骨头和内脏加起来一共是十五斤...一起就是二百八十一文,您给二百八十文就行。”肉档老板心算好,一会就报出了数目,他将东西都用油纸包好,见京墨两手空空,提醒道:“您下次过来,记得带上篮子,这么多也不好提。”

“好。”京墨把钱给他。

肉档老板接过来,快速点了下钱数:“对的。”

京墨这才两手提着东西走了。

到了无人的角落,将东西往戒指里一放,又继续逛。

他先去买茶具,这东西确实要备一套,不能客人来了,还一直让人端着竹杯,况且电热水壶再放下去,被更多的人看见,指不定出什么事端。

于是京墨进了一家专门卖茶具的地方,这东西也不需要多复杂隆重,他便挑了一套素色的,茶具包含一只茶壶、六个杯子和托盘,京墨见店里还有本地出产的绿茶,便也称了一斤,日后待客用。

茶具倒还好,一套下来也不过百来文,茶叶贵一些,一斤都要五十文了。

京墨让伙计打包好,出了门挑了个无人的角落就给收到了戒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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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三章更新完成。

40 # 40 想找‘情敌’的京墨

而后又去了杂货铺。

他脑海里划过李记杂货这四个字, 脚步也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

也许是想碰见什么人,但不巧的是,那位少东家并不在店里。

李记杂货规模大, 占地面积有一百多平方, 卖的东西也全,大多日常能用到的都有。

商店里除了三位伙计和其他几位客人,还有一个穿着富贵长得也富态的中年男人,他站在柜台内, 正对着账本拨算盘。

这种家族企业, 守店的一般都是自家人,因此可以猜测出这位就是李老爷。

没见到李家少爷,京墨也没心思闲逛,径直买了十根红蜡烛、又挑了一副素青色的瓷碗。

过几日要请客吃饭, 家里的不锈钢碗不够,也不好再拿出来给客人使用, 干脆买一套新的。

一副碗是十个,象征着十全十美。

伙计帮他打包好, 又问道:“客人, 筷子可需要?”

京墨想了想,让他拿了一副。

伙计帮他挑了一副木筷, 抱着碗和蜡烛一起去柜台结账。

李老爷核实了数量,连算盘都没拨, 就说道:“...承蒙惠顾, 一共是七十五文。”

碗是三十五文一副, 筷子是二十, 而蜡烛则是两文钱一根。

这年代工艺品价格高也不稀奇, 京墨给了钱, 拿着东西走人。

李老爷笑眯眯道:“欢迎下次惠顾。”

出了门,京墨就如法炮制,将东西收进了戒指。

这回没人催促,家中也无事忙碌,可以好好逛逛五羊镇。

五羊镇四通八达,北接县城,东临园田镇,而商业中心基本集中在南面这一块,也就是京墨买东西的这边,这里医馆、酒楼、当铺、粮油行、杂货档以及学堂都有。

算是五羊镇最热闹的一块地。

京墨花了半个时辰在附近走了走,而后才去粮油行买了佐料、卤料以及红糖和冰糖。

东西都买齐了,他才步行回家。

这回已经是巳时中,他出门也没戴草帽,头顶着大太阳走路,有些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