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狗来说她的寿命已经足够久了,但作为我的家人来说还远远不够,我把初次见她抱她回来的那件衣服和十月一起火化了,希望她下辈子可以循着我的气味来找我,继续做我的孩子。
那之后主人便很少写日记了,她在最后一页里如是写道:“十月去世后,我又一个人在森林里生活了九年,没有再养任何宠物,对比人类漫长的一生来说,它们的生命着实短暂,我已逐渐老去,无法再一次承受这种别离,考虑到我的身体,下个月会有新的护林员来接替我的工作,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去森林里回收红外相机了。我26岁时来到这里,在这里勤勤恳恳工作了三十余年,在森林里的每一块土地上都留下了自己的脚印,也见证过很多个物种的繁衍和生息,这是我的青春,也是独属于我和十月的一段难忘的时光。”
““离开时我身无长物,只带走了十月的骨灰,留下了这本日记和十月的项圈,万一后来的护林员能用的上呢。”
姜早翻开最后一页,不禁潸然泪下:
“谢谢你看完我和十月的故事。”
“唯有文字能担当此任,宣告生命曾经在场。”[1]
“在广袤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中,能与你共享同一颗行星和同一段时光是我的荣幸。”[2]
一个湿湿热热的东西舔上了她的脸颊,姜早低头一看,是可乐蹲在她的脚边小声呜咽着,仿佛是在让她不要哭了。
姜早放下日记本,轻轻抱住了她。
不知不觉早已天光大亮,外面的雪也停了,一行人准备踏上归程,姜早从放日记本的抽屉里拿出保存完好的项圈,戴在了可乐的脖子上,可乐轻轻摇着尾巴,歪着脑袋看着她们。
闻昭收拾着东西:“还挺合适,哪来的?”
“这屋子的主人给的。”
李弥看见她把那本日记本也塞进了包里:“姐姐,你不是说寻找物资的时候不要带没有用的东西吗?”
姜早一时语塞,但她在看完这本日记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强烈的冲动,她要把这本日记带走,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位护林员和十月的故事,这种感觉使她并没有办法把这本日记就这么丢在这里。
闻昭走过去弹了一下李弥的额头。
“日记的意义你以后就懂了。”
李弥捂着脑袋跳开:“闻姐姐!”
一夜未归。
姜五妮早已焦急难耐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彻夜难眠,对讲机里传来声响的时候,她已经从客厅的蒲团上一个猛子扎了起来,因为起的太急难免头晕目眩,不得不扶了一把供桌。
姜早打开门的时候,老太太犹如一颗炮弹一样生生撞进了她怀里,同样是一个晚上没合眼的她脚下一个踉跄,肺都要被勒出来了。
“姜五妮,咳咳咳……”
直到听见她的声音,看见她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没有变成丧尸那副面目可憎的样子,姜五妮悬了一晚上的心才落回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