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性消灭掉。
被卤成红色的猪蹄,一眼看过去就让人食欲大开, 夹起来更是分量满满,经过长时间的炖煮之后,猪皮在骨头上几欲脱离,筷子一夹就从中将猪皮截断。
林琅昇闻着眼前浓郁的卤香味,都快要控制不住自己分泌唾液的速度,当即朝着猪蹄咬去。
原本他以为这类骨头多的食材很难啃咬,可手中的这个猪蹄,几乎是嘴唇刚刚用力,表面的猪皮就顺势脱落在口中。
而且这份猪蹄吃起来没多少肉,在他看来却比其他的肉类好吃多了。
猪蹄软烂入味,轻轻一抿就在嘴里化开,猪皮胶原蛋白满满,吃完一口,就像是有什么胶水粘在了嘴皮上一样。
并且口中的美食吃起来一点都不油腻,与他以往所形成的印象有很大区别。
最让他惊喜的还是那意外吃进嘴里的猪蹄筋,弹性十足,需要用到的力量要大一些,可咬断后带来的享受也是猪皮所不能给的。
那种弹牙、韧性十足的口感,满嘴飘香的余味,令他忍不住闭目享受起来,甚至感觉到用筷子不方便时,直接用手啃咬起来,再配上清凉解腻的酸梅饮子,那滋味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吃到手里的猪蹄,林琅昇一睁眼就发出满足的喟叹。
这可把身边的李明诲看呆了,偷偷凑近林琅昇的耳边低语道:
“你看看你的手,这个东西真的那么好吃吗?”
说话间,筷子就已经朝着桌上剩下的最后一半猪蹄伸去,这让林琅昇是万分无语,心想:你都夹了心里还没数?
但他对于自己黏糊糊的手也有些不知所措,一时之间也没有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