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2 / 2)

敬,可从一个沿街乞讨的孤儿的角度来说,哪有什么尊严,能活下去就万幸了。

县丞家中就这一个女儿,即便娇宠了些,但从不打骂下人。

县丞后院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伺候她的丫头就两个,其余的都是跟县丞夫人共用,她怜惜我冬天给她洗衣服冻坏了手,一见我端盆子,就让我去夫人房里提热水给她泡脚,然后那热水就能给我用来洗衣裳了。

我嫁给宫季卿后不久,县丞一家就搬走了,我不知道她竟成了这样。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很感激煦燕。

所以当着这满府高门显贵的面,我蹲下身去撩开那小妾脸上沾血的头发,看清那张熟悉的脸后,将她扶了起来。

煦燕的手上是白色的雪和鲜红的血,间或沾染了地上的泥土。

扶起她的时候,那些脏污沾到我的银狐狸大氅上,那么刺目。

她眼神躲闪,不自觉地瑟缩着。

「别……我脏……」

「是有些脏,我带你去弄干净。」

她抬头看我,嘴上的胭脂被抹到了脸上,像是刚被人打了耳光,「小春,我……」

一鞭子打在她大腿后侧,鞭梢在空中发出脆响,显然是用了大力气的。

「大胆,竟敢直呼公主名讳!」

煦燕被打得跪在地上,我看清她身后那人,梳着高髻,敷着银珠粉,峨眉倒耸,下唇点了一抹红,穿一身素白织锦,一整套金刚石头面,衬得她冷艳如画中神女。

这是前朝末年时兴的一种打扮,全身都为素白,脸颊更要毫无血色,凸显不与人亲近的高贵。

她在雪地里穿着一双木屐,踏雪而来,手持皮鞭,即便我是个刚刚跃了龙门的平民,也能看出那凌人的世家风范。

我挡在她与煦燕中间。